工地幹完活老闆不給工資,也沒有簽訂合同,有哪些辦法可以要回來呢?

2024-12-25 04:15:14 字數 5048 閱讀 8018

1樓:羅文

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保留相關的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可以跟老闆協商,可以跟老闆做調解,申請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老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3樓:大事發生的

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首先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只要自己提交相關的證據,就表明自己在工地為老闆工作,或者是自己有著每天工作的證明,這樣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可以直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已經是屬於違法行為了,只要有能夠證明你在這個工地上班的證據,就可以去申請仲裁。

工地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5樓:惠企百科

對於單位的這種違法行為,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投訴**是1233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首先需要準備以下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

1)之前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單的銀行轉賬記錄。(二)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3)同事的證人證言。

4)社會保險繳納記錄。(5)胸卡、出入卡、工作證、工裝、工卡等。

法律分析:1.醫療費用: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的數量和護理的持續時間確定。4.交通費:

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

住院伙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6.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傷殘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傷殘賠償金,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樓:趙瑩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是勞動關係,則發生這種情況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進一步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權利;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其他民事合同關係,則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合同相對方支付一定的報酬。由於沒有書面合同,因此,需要證明自己付出勞務或者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事實和證據。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工地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7樓:盧翠新

法律分析: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案件仲裁為前置程式,時效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工地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怎樣辦

8樓:張力婷

法律分析:工地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工地上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9樓:蔡良軍

法律分析:有以下幾個解決方案:

1、協商解決。施工單位與發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進行協商,達成一致以後可以解決拖欠工程款的糾紛。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一般協商都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如果發包人會按照合同約定來支付工程款的話,也不會等到協商解決。

2、訴訟。訴訟是發生糾紛以後比較有效的解決方式,因為法院的判決對於當事人是法律有約束力的,判決生效以後,當事人不履行給付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和第十八條,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檔案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工地幹完活老闆不給工資,雙方沒有簽訂合同,這該怎麼維權?

10樓:網友

根據我國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的過錯。所以,如果對方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以後不給你籤付工資,那麼你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讓勞動局介入,對方會根據實際情況賠付你工資和相應的補償。

我們可以舉一案例,在某工地公司聘請施工員5000元每月的工資,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並沒有按月結工資,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專案結束後,老闆以4000元每月的工資給該員工結算。因此,該施工員一紙訴狀將施工單位告上了法庭。

隨後,施工單位因為未按時足額的為員工支付人工工資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等各方面原因敗訴,並賠償該員工5000元,每月的工資以及三個月工資的賠款。

以此來看員工想要以此來看公司,想要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拒付工資是不成立的,只要能夠證明自己與公司之間實際存在。僱傭關係,且有上班,只要告到勞動仲裁機構就能得到解決,所以不用擔心幹完活老闆不給工資,沒有簽訂合同是對方的過錯,無須擔心。。

我國的勞動法對於從業人員的保護還是非常全面的,他們的每一項規定都涵蓋了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所以,在我們工作的期間,一定要留好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屬於僱傭關係的證據,以防止有朝一日對方反咬一口,讓自己措手不及。當我們意識到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時,就應該拿起法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被對方的無理取鬧所震懾。

但凡有用人單位有如此行徑的,那麼就需要法庭見。

11樓:網友

工地幹完活老闆不給工資,雙方沒有簽訂合同,這該怎麼維權?

1.需要提交證明你與該工廠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認定事實勞動關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2)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紀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考勤記錄;

6)用人單位向稅務局申報的個稅記錄、同事或客戶的證人證言、勞資糾紛協商錄音、工作過程中的書面授權檔案等,均可作為勞動者主張成立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2.用人單位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應得勞動報酬,並可要求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總額25%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如向勞動局等部門投訴,勞動主管部門查清事實後,可依法責令用人依法給予應付工資收入50%至100%的賠償。

12樓:劉付利

可以協商解決。

還可以到提供勞務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投訴。

也可以直接憑有關證據向法院起訴。

無論哪種方式,一定要注意儲存相應的證據材料,以備訴訟時作為證據使用,更有效的維權。

建議先向當地的律師諮詢一下,根據律師的具體建議採取維權方式和行動。

13樓:李佳楠那男

可以去勞動局進行維權,這樣的話才可以得到乙個很好的保護,也可以直接報警,這樣的行為已經特別不正確了,屬於詐騙。

14樓:創作者

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只要可以證明自己確實在這個公司工作,就完全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工資。

15樓:創作者

應該直接向法院起訴,或者是通過和老闆協商的方式進行維權,一定要有證據,學會維權的方式。

工地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16樓:點行**

法律分析:工地幹活沒簽合同老闆不給錢,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中仔仿門投訴。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戚枯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賣纖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

幹完活了老闆不給錢,幹完活老闆耍賴不給錢怎麼辦,哪個部門管

1 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 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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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地老闆遲遲不給工資怎麼辦,工地上的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找個機會把老闆拉到荒郊野地裡閹了,他肯定會給你錢 去勞動局,這屬於單位過錯,你們辭職還可以得到補償金 時間一月滿未發工資的屬於拖欠工資,你可以舉報 1 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 12333。2 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3 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