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對多個次貸人同時主張債權嗎?

2025-01-12 09:15:19 字數 2730 閱讀 1451

1樓:昌谷之

這個當然是可以的啦,如果能夠確定很多個人是欠了他的債的,他當然可以,都去組裝要他們還他的錢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如果沒能確定的話,那就不太好說了,一定要先搞清楚,要有那種證明證據。

2樓:端木我的

可以,只要是同一債務下。

關於債權債務法律法規有哪些

3樓:張明君

您好,《合同法》關於債權債務的規定:

第二百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有哪些

4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包括:

基於個版人信任關係而發生的權債權。如僱傭、委託、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②專野爛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

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③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

屬於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

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頌棗漏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巖亂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於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例如擔保法第61條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債權收益權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債權收益權轉讓就是將自己債權的收益權轉讓給其他人的情況。

一、履行通知義務的時間。

債權收益權轉讓一旦在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債權會馬上移轉於受讓人。債務人不是債權收益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是否同意債權的轉讓合同,並不影響債權收益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收益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收益權轉讓有無效力。因此即使沒有通知,在債權收益權轉讓達成合意後,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債權人。

受讓人因受讓債權而具有原告資格。

如果一味強求通知義務要在訴訟之前完成,並且在訴訟中人民法院以此為由駁回受讓人的訴訟請求,則違背了設立債權收益權轉讓的立法本意——及時解決經濟糾紛,鼓勵交易、促進經濟的正常流轉;同時又曲解了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的立法本意,該條規定通知義務意在一方面尊重債權人對其權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維護經濟秩序的相對穩定,以債務人得到債權收益權轉讓的通知的時間為分界點,確認債務人應當履行其償債義務的物件。

二、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

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並沒有明確限定,筆者認為可以以口頭方式(如果債務人不予認可,則需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

三、履行通知義務的主體。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來理解,「通知」的履行主體是債權人,受讓人並沒有義務履行通知義務,但是,債權人是否履行通知義務卻直接關係到受讓債權能否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要是進行債權轉讓的,其中的債權收益權也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轉讓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轉讓行為就是無效的。

債權收益權轉讓法律糾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債權同時轉讓,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因此,未通知擔保人,並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或債務轉移合同的有效性,而是對保證人是否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及保證責任的多少產生影響。

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6樓:華律網

合同法對債權轉讓的規定:一、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二、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三、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五、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授讓人主張。六、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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