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幸福與快樂不同,快樂是生理需要的即時滿足,是慾望得到滿足之後的自然性、即時性的快感。幸福與人的本質力景的實現有關,它是人的本質力量的自由實現所帶來的精神上的愉悅性。因此,幸福表現出意義性和它的終極性。
亞里士多德說,幸福是「最高的善」。當然,這裡的「善」不只是道德意義上的善,而是融智慧、道德於一體的人性之完成。
幸福生活的獲得取決於三個方面的條件:(1)主體的生活必須有自身追求的目標。幸福不是產生於基礎性需求的滿足,而是產生於有意義的可能生活,產生於人對美好事物的無限追求之中。
「可能生活是理想性的」,「是合目的的生活」,「儘可能去實現各種可能生活……是幸福生活的一個最基本條件」(注:趙汀陽:《論可能生活》,三聯書店2023年版,第116頁。
)。(2)在走向目標的過程中主體必須有一種自由的、創造的活動。僅僅通過合目的性來理解幸福的條件是有限的,幸福的獲得還必須關注追求幸福的方式,這就是幸福的「雙重關注」,「即不僅意識到結果的價值而且尤其意識到通向結果的行動的價值,不僅把結果看作是幸福的生活而且尤其把行動看作是幸福的生活」。
只有使這一行動本身成為幸福的,才會有真正值得追求的幸福。否則,極有可能的是,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喪失了幸福,用不幸的經歷來換取幸福的結果。所以,教育要達成幸福,必須是教育活動成為幸福的自足手段。
教育的世界是人的世界,教育的活動是生命個體的活動,充分展示生命潛能的活動,才是幸福的活動。具有幸福意義的教育活動,首先是自由的活動。如果沒有自由,個人的人格就被降格成為「物格」,他的生命活動被他人所操縱,被物、被技術所奴役,因而就談不上幸福。
其次,教育活動還必須是創造性的,只有生命的創造,才能開拓某種可能生活,才能實現自己的目的。(3)主體合目的的、自由的、創造的活動還必須具有倫理學的標準,即合乎道德的法則。幸福是人性滿足的一個積極心理體驗,但人的社會性,決定了幸福的心理體驗必須合乎社會的道德準則,從這個意義上說,德性與幸福是緊密相聯的。
亞里士多德說:「幸福即是靈魂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德性使個性達到這種善福的性質。美國當代哲學家阿德勒(m·adler)也指出:
「幸福是最終或至高的善」。我們認為,幸福的主觀感受決定了一個人是否體驗到幸福,幸福的倫理規定決定了一個人的幸福是否正當。因此,現實中的幸福是心理體驗和倫理規定的統一,是人性和善性的和諧。
教育的事業是一種面向未來的事業,不僅面向社會的未來,而且面向個人的未來,是社會和個人所意味著去實現的生活——「可能生活」。教育作為「使人向善」的活動,它追求一種「應然」理想,創造一種可能的生活。幸福源於可能的生活,可能生活的實現意味著幸福的獲得。
所以,教育通過創造可能的生活,通過可能生活的現實轉化,從而獲得幸福的底蘊。
幸福是完美人性的展示和表現,這種人性融智慧、情感、道德於一體,教育通過使受教育者人格的提升和完善,使他們體驗到精神上的幸福。但與真和美的價值追求相比,道德和道德教育在獲取幸福的能力上又顯得特別重要。幸福的人生必然是道德的人生,幸福的生活必然是道德的生活,幸福的教育必然是道德的教育。
幸福的獲得靠教育,但獲取幸福的「教育」也必須是「幸福的教育」,這種幸福的教育就是自由的教育,激發人的創造性的教育。現實生活中以分數為目的,以升學為目的教育,以壓抑人性和滅己為宗旨的德育,不僅其教育活動本身不可能幸福,而且其目的也使學生漸漸地遠離幸福。
2樓:匿名使用者
以往我們對教育本體功能的認識只侷限於個體發展功能,甚至狹窄為一種個體的社會化功能,這都是不全面的。教育除了對個體具有發展的功能以外,還具有一種享用的功能。所謂教育的個體享用功能,並非指為了達到外在的發展目的而受教育,而是教育成為個體生活的需要,受教育的過程是需要滿足的過程,在滿足需要的過程中,個體可以獲得自由和幸福,獲得一種精神上的享受。
一、教育:滿足人的本性成長的需要
人雖然樂於同動物為伍,並且一開始確與動物同根同源,但人開始為人的那一天,就決定了人與動物有著根本之別。這就是人的生命與動物的生命發生了根本的轉換。「動物和它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的。
……人則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物件。……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把人同動物的生命活動直接區別開來」。(注: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頁。)從馬克思的這段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人已經超越了動物種的生命,在種生命的基礎上創造出了居於人特有的能夠支配生命的生命——類生命。
種生命是先天給予的,是自在的生命;類生命是後天創生的,是自為的生命。種生命是人的有形生命。類生命是人的無形生命,它顯然不以生理特徵和外在形體來顯現,但它作為支配人的生命活動的生命,標誌著人的人格性和人的生存價值。
對動物來說,動物的活動就是生命本能的體現。貓無論怎樣作為,都屬於貓的本能行為,對貓來說,從不存在「為貓之道」這類問題。但對人就不同了,人有雙重生命,從父母那裡遺傳的種生命只是做人的物質基礎,人要成為人,還要經歷「第二次生成」,並且必須講求「為人之道」,在自覺做人中才能生成為人。
貓可以不去學習「做貓」,人則必須學習「做人」。教育教人「做人」,是滿足類生命需要的最基本形式。因此,康德說,人只有受過恰當的教育才能夠成為人。
受教育對人來說,是一種需要。
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教育滿足人的需要,首先是滿足其生存的需要,教育必須為有用而進行,它具備的是人類儲存自身和個體謀生的價值。而後隨著人類的進化,社會的進步,物質的豐富,人類精神的提升,對於教育的需要,才開始從以生存價值、功利價值為主轉化為以其具有的精神價值為主,人們逐漸把精神的完善作為追求的目標,從而達到精神上的滿足與享受。這種教育「不是因為它有用或必需,而是因為它是自由的和高貴的」。
(注:《西方古代教育論著選》,人民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第109頁。)教育活動,不只是使人成為社會需要的好公民,得以適應社會的存在,而且更深刻地體現在它展示了現代社會個人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需要,教育如同吃飯、睡覺,是生活的一種形式,而且是一種高階的精神生活。
人需要教育,不是為了謀生或成為外在社會期望的人,而是為了自身精神的追求,為了豐富自己的生活,過一種「詩意的人生」,得到一種精神上的滿足和享受。
從個體的角度看,教育的個體享用功能的實現,也是個體發展之必然。對一個兒童來說,要成為一個改造世界的主體,其主體性的發展要經歷一個從無到有,由弱到強的變化過程,對他的教育也要經過一個從他律到自律,由約束到解放的過程。兒童在他律、約束階段,僅僅是為了獲得他人的獎勵或逃避他人的懲罰而受教育,但在自律和解放階段,人為了馬斯洛所說的「似本能」的高階本性而受教育,「高階需要的滿足能引起更合意的主觀效果,即更深刻的幸福感、寧靜感,以及內心生活的豐富感」。
(注:馬斯洛:《自我實現的人》,三聯書店2023年,第63頁。
)在他律階段,教育滿足的僅是外在的要求,往往帶有很大的功利性。只有在一個充分發展的個體身上,教育才成為一個人較為明確的內在需求,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獲得一種自我提升的滿意感、滿足感,從而使教育不再成為一種異已的痛苦的過程,而是一種愉快的自主的精神建構過程,個體受教育不再是一個痛苦的過程,而是體驗到教育中的自由和幸福。
二、教育:通向自由
馬克思指出:「一個種的全部特性、種的類特性就在於生命活動的性質,而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覺的活動」。(注: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頁。)在這裡,馬克思把「自由」歸結為類生命的特徵。自由的生命不是超驗的,而是體現在人的活動之中。
「這種自由見之於活動,恰恰就是勞動」。(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12頁。
)「我的勞動是自由的生命表現,因此是生活的樂趣」,「我在勞動中肯定了自己的個人生命,從而也就肯定了我的個性特點」。(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8頁。
)這種真正自由的勞動,不是「外在強制的」和「令人討厭的事情」,而是「外在的必然性」和「自我提出的目的」的統一,是人的本質力量的物件化,體現了自我實現中的快樂和享受。
自由體現在活動、勞動之中,但個體的活動,只有在具備了真、善、美三種尺度後,才能成為一種自由的活動。個體要達到自由的境界,具備價值生命中的真善美,教育是基本途徑。故曰:
教育通向自由。
對個體而言,致力於完美人格培養的全人教育,是真的教育、善的教育和美的教育的完整統一。(注:馮建軍:
《論全人教育》,《中國教育學刊》,2023年第4期。)真的教育,教人掌握真知和探索真理的方法,具有科學探索的精神,教育的過程就是個體不斷地認識客觀外部世界的過程,它為人們自由活動奠定了基礎。善的教育,教人追求合理的目的,關懷人生的終極意義,實現自身的價值。
美是真的超越和善的昇華,是真和善的統一,美的王國就是自由的王國。在個體的活動具備外在尺度(真)和內在尺度(善)後,就能夠「按照美的規律來塑造」世界。美的教育,不是教人一種美的知識和技能,而是在美的教育過程中,使精神上體驗到一種「美」的享受。
教育,通過教人「求真」、「向善」、「粹美」,從而造就了一種自由人格,造就了活動中的自由人。
當然,通向自由的「教育」,是有所限定的,這就是「自由的教育」。自由的教育,是一種自律的教育;自由的教育,是一種創造的教育。自律和創造是一致的,它追求的都是人的一種自我解放,教育通過這種自我解放,打破了人的「奴化」狀態和「物化」狀態,使人不再成為強制教育下的犧牲品,而成為一個真正的自由人——既自由,又不放任,既有創造性,又有自我約束性。
三、教育:達成幸福
幸福是人生的追求,是生活的主題。費爾巴哈說:「幸福必須是生活的,生活必須是幸福的」(注:
《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商務印書館2023年版,第543頁。)。「生活和幸福原來就是一個東西。
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對於幸福的追求」(注:《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商務印書館2023年版,第543頁。)。
教育是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教育是人性成長的追求,教育從根本上說就是培養人們感受幸福,追尋幸福,創造幸福的能力。教育之於幸福不是外在的,它是教育本身的應有之意。教育通過道德和理智的實踐使學生獲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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