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合法,要看是什麼親人。
勞動者因為親人去世,請假
兩天,被用人單位按事假扣除兩天工資,是否合理站在不同角度觀點不同,關鍵在於是否合法。如果親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或岳父母的,享有喪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報酬,扣兩天工資違法;如果是其它親人的,沒有喪假,用人單位按事假處理並無不當。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明確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 》
[59]中勞薪字第67號
1.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他們的工作性質不同,進行加班加點工作的時候,可以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間一律不發給工資。
國家勞動總局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1980]勞總薪字29號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川省勞動廳
《關於企業職工請婚喪假規定的覆函》
川勞險[1993]95號
二、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職工在批准的婚喪和路程假期間,本人的工資照發,獎金(獎勵工資)是否發給,由單位自定,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喪事的,可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2樓:happy閒時小趣
不合理,法律有明文規定,婚喪嫁娶,都是有假的,而且都是有錢的。
3樓:圖寂寞了
不合理,證明你們公司老闆不通人性,這樣的老闆趁早遠離
4樓:小13白
對於這種問題,怎麼說呢?如果是關於你個人的話,只是不合理的。,但是呢,對於公司的利益和你幹活的情況來說,這又是合理的,只是看你怎麼樣理解。
很多情況,對於這些,如果拋開自己個人意見來說的話,這是對於公司來說是合理的,但對於你個人來說,可能就不合理了。對於這種問題是有兩面性的,只是看你思考的角度,在哪一邊。
5樓:如今康健賈永江
不合理,法律有規定,自己的喜事和至親的白事國家都給有假期,這老闆太不仁義了
曠工兩天,公司會讓我離職嗎,公司規定曠工3天算自動離職,曠工兩天公司能開除我嗎?
基本差不多了,正常規定曠工三天按照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兩天,公司一般不會讓當事人離職。通常曠工兩天尚不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因此應該不會讓當事人離職。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
我在肯德基做兼職只請假兩天排班經理說如果我再請假的話可能就要開除我這合理嗎
看公司怎麼規定的,勞動合同怎麼籤的,按合同執行 合理啊,你是做兼職的,兼職是什麼啊,你老請假人家為什麼請你啊,這不是耽誤人家的事嗎,肺腑之言,望採納 不合理 做兼職的 也沒有勞動合同 隨時走人的 上告還不夠上告費呢 你消消火 忍忍 當然你也可以隨時走人前提是你不想掙錢了 有錢就是任性 你簽署的員工協...
我在公司要離職,同事她卻勸我兩天
要是你在公司裡幹著不舒服,就早點離職吧!工作不好找,辭職別衝動。騎驢找馬吧 主意是自己拿,考慮好下一步就好。公司勸我主動離職,我該怎麼辦?很同情你現在的處境,有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1.既然公司勸你離職,就是說想與你協商解決。你當然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賠償條件,如果與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所規定賠償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