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收據和發票不是報銷憑證,是對方收款憑證。
如果只是往來款項,出納將款項支付給對方,則收到蓋上對方財務章的收據和發票,是可以作為支付憑據的。
如果是費用支出等,必須有在規定期限內的合法合規發票,方可報銷。
至於報銷,老闆讓給報,也要完善相關手續,必須取得發票,並由相關經理在報銷單上稽核通過,如果單位需要由會計稽核的,還得由會計稽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2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出納,我就不同意 black0813的做法,不管是借錢跨不跨期,你都要做帳。
1.借錢的時候,你憑手續完善的借條(需領導批示),按照借條金額付給員工,做分錄
xx暫借 借:其他應收款--xx
貸:現金
2.還錢的時候,憑相關領導簽字的單據,開具收據。我就以你說的100元為例啊。
可以有三種情況:一是員工報銷的單據金額為100,「收回借款(附單據幾張)」收據的金額為100;會計分錄為 :收回借款 借:相關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二是假如員工報銷的有110元,「收回借款(附單據幾張計¥110.00元,付出現金¥10.00元」,收據的金額為100元;會計分錄為 :收回借款 借:相關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現金三是假如員工報銷單據為90元,「收回借款(附單據幾張計¥90.00元,收回現金¥10.00元」,收據的金額為100元。會計分錄為 :收回借款 借:相關費用
現金貸:其他應收款
這些收據都蓋「結算專用章」。
有時候員工借的多並不能一次性還款,這樣只要一查賬就能知道某某員工還差多少錢沒有還,發揮財務的管理作用。
還有一點「買包公用品收據」不能作為報銷的憑據,只能是發票。
希望那個可以幫助你!
3樓:匿名使用者
暈,借款不用記帳的,你收欠條就行了,等員工拿報銷單據來報的時候才記入現金日記帳。
我也兼出納,我的做法是:員工借款不存在跨月時,不記入帳本,等員工拿來報銷單據且領導簽字認可後方可報銷,報銷後退還員工欠條。如果跨月,在月底記入帳內,會計這邊應該記,其它應收款 員工借款 等員工拿單據來報帳時,你在現金日記帳上記錄一筆支出,就是報的帳,一筆收入,就是收回借款。
4樓:地獄不空
預借差旅費時,憑藉條減記現金日記賬後,借條交財務: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現金
報銷時,憑主管領導簽字的單據,增記現金日記賬(收回借款,給借款人開張收款收據),減記現金日記賬(報銷差旅費),然後把收款收據記賬聯和報銷單據交會計:借記管理費用或其他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也可以分成兩筆分錄:
1、收回預借款;2、報銷
5樓:乾菜公主
我同意black0813的說法啊,有些東西不用那麼一板一眼的,借款可以先不入著,放著借款單,等他來報銷直接記賬就可,借款單歸還,如果一定要記上去,等他來歸還的時候開收據給他,記收入100,再根據發票支出100,這樣賬就可以平了! 幾位同仁有興趣的話可以到我的出納**流**,群號32140159,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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