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但公司給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該怎麼辦

2021-06-28 13:11:38 字數 3734 閱讀 6880

1樓:best大齊河

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一般情況下員工以「個人原因」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可以拿的,但是這家公司竟然給主動辭職的員工開了一張帶有「被辭退」字眼的離職證明。

那這樣性質就完全變了,本來自離的員工是拿到不到經濟補償金的,結果現在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甚至是賠償金!

理由很簡單,我想主動辭職你不讓,非得要給我開一張寫著「被辭退」的離職證明,那就不要怪我向你索賠了!

既然公司表明你是「被辭退」的,那公司必須要拿出辭退你的理由,也就是公司需要承擔舉證的責任,如果公司沒有辦法舉證,那不好意思,這樣的辭退就是違法辭退。

具體操作在這,拿走不謝!

拿到帶有「被辭退」字眼的離職證明後,坐下來和領導好好談談,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賠償金,表明如果公司不支付,那你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了!

一般情況下,公司肯定都不會支付這筆冤枉錢的,那這個時候你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退而求其次的選擇與公司進行和解,既然公司不肯支付2n賠償,那就要求公司至少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n,如果公司還是不願意怎麼辦?那就仲裁庭見吧

第二個選擇,那就是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訴求很簡單: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仲裁委都會支援你的訴求。

具體還是在於你怎麼選~

2樓:獨一無二的娜娜老師

像這種情況的話,公司的做法是不妥當的,|因為畢竟是主動離職的,又不是被辭退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的話,一般會對你後來的公司會有影響的,所以說可能要不能同意。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離職證明其實沒什麼用,如果下一家公司願意給offer的話,一般不會去看離職通知,甚至根本就不用去上交,只要上家公司的社保斷了就行,下家公司好繼續交。本人呆過的公司,只有其中一家會看上家工司的離職通知,其他根本就不看。

4樓:龍之喵喵豬

主動離職的話,不是辭退,如果證明上面寫的被辭退的話,你應該給上級領導協商反映這種情況

5樓:欺日無窮

主動離職和被單位辭退,這是兩種概念,所以自己主動離職的卻被單位寫上被辭退,這必須要和單位據理力爭。當然自己離職,指望單位賠償補償是不可以的,但是單位寫被辭退是必須要補償員工的。所以,你要自己想好了。

6樓:江淮一楠

將你提前一個月主動離職申請保管好,用手機拍照保管好,然後找勞動部門調解,取讓公司重新改為離職,將此手機錄音儲存好。

7樓:羽樂小將

主動離職公司在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但是我不接受這種離職證離職,可以明確告訴你的主管這樣是不對的。

8樓:老天爺會飛

主動離職,但公司給離職證明上寫了是被辭退該怎麼辦,那就要與利俱增,雖然說是從公司裡辭職了,不幹了,但是說離職證明上一定要寫清楚,是自己主動提出離職而不是被辭職。主動提出離職跟被辭職是兩個概念,所以說一定要讓他給改過來。

9樓:思語新竹

公司的領離職證明上寫著辭退,這更好,比你主動離職要好得多,因為你主動離職的話,公司不會給你任何補償,但是如果公司辭退你的話,公司是要給你每一年工齡一個月工資的補償的,而且你還可以去領取失業金。

10樓:彌茂

主動離職,但公司給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這是對你很不利的,你應該好好的和公司商量一下。主動離職對你以後的發展是有利的,但是被辭退對你以後的發展是不利的,這完全是兩回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嗯可以選擇拒絕離職,因為如果要寫被辭退的話,一定要喊公司給出合理的解釋,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而寫出這種證明的話,可以向勞動仲裁局提起仲裁申請,讓他們協助你向公司進行離職證明的修改以及賠償你一定的名譽損失費用。

12樓:不安志

主動離職被寫上辭退,其實也沒多大的事,如果你在公司時間長,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不然你不簽字,這樣公司馬上會改正。

13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辭退是員工非自願地離開當前工作崗位的行為,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二者區別有:主體不同:

辭退是用人單位作出的,辭職是勞動者提出的。辭職沒有補償金,辭退有補償金。」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直接找公司讓他們修改,或者就乾脆別修改,直接找到勞動局投訴說公司那你辭退了卻沒有補償一分錢,要求公司補償辭退金。

15樓:薔巫ci覅

主動離職但公司給的證明上寫的是被辭退,這樣你可以找公司的行政就得跟他說明一下這個情況,你說我是主動離職這塊為什麼離職證明上卻寫著被被辭退呢?如果說你寫上被辭退以後影響我找工作該怎麼辦?所以讓行政重新開一個離職單,我可以重新填一下。

16樓:情感生活答疑師

一般你去應聘生職位的時候,都會問你上一份工作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做的,如果你申請辭工了,被領導說是被辭退,就要跟他說清楚不能夠歪曲事實。

17樓:披荊斬棘的蝸牛

這種情況找公司人事部門更正,因為被辭退和主動辭職對於個人的影響很大。所以建議找負責人更改,以防給自己未來找工作帶來麻煩。

18樓:

主動辭職不是辭退,這,如果老闆給我們寫這樣的辭退我們會力爭要求他們給我們一個解釋。

我們主動辭職是說明我們已經找到了好的工作,這樣的工作不適合我來做。如果老闆給我們寫辭退的話,這會影響我們未來找工作的前途,所以要用法律的**使他們幫我們改正。

19樓:所隨

這個應該找領導要個說法,已經離職了但不能擔一個被辭退的汙名,這個太不公平,如果不給說法,哪怕是鬧到新聞****也在所不惜

20樓:

主動離職但公司給的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那就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因為公司辭退你需要賠付一年工齡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1樓:依雲小鎮

主動離職和被辭退是兩種性質,被辭退說明你犯了錯誤,給公司造成了影響,如果領導拿不出有力的證據,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還在離職證明上亂寫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員工可以保留相關的辭退檔案。離職證明亂寫的,可以不予簽字確認。因辭退產生爭議的,屬於勞動爭議,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一致的,也要給經濟補償。

如果你能證明真正的解除原因是什麼,就最好。

關於公司不肯開離職證明,關於公司不肯開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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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還在離職證明上亂寫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

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員工可以保留相關的辭退檔案。離職證明亂寫的,可以不予簽字確認。因辭退產生爭議的,屬於勞動爭議,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