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辭退,不給任何證明,讓我第二天不用上班工資也不結清,請問該怎麼做

2022-01-04 06:35:09 字數 6399 閱讀 8852

1樓:勾俊弼

碰到這樣的公司,就到社保局投訴他,進行勞動仲裁,你能拿到應該拿到的,國家也會處罰他的

2樓:對對對

有證據嗎?有證據的話,可以先自己協商,協商無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學會維權,以法律的手段。

仲裁不收費,到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3樓:b藥藥切克鬧

不太瞭解你的情況,不過還是首先要找公司協商問清楚。不行就建議您先網路上找個免費的律師諮詢一下。告訴他具體情況,他會給你聯絡。或者直接打勞動局**,說明情況。要求調解。

4樓:痴狂

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必須要給予勞動者賠償,賠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更別說工資了。所以,你可用勞動法的相關條款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公司協調,協調不成,申請勞動仲裁

5樓:和睦家啊

簽訂合同了嗎?有合同無理由辭退你,要付你三個月的底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7樓:匿名使用者

再次溝通,再不行就投訴到勞動局

8樓:

簽訂勞動合同了嗎,合同期內辭退你是要給你經濟補償的

我去年8月份被公司平白無故辭退了,連辭退通知書都沒有,就說第二天讓我不要來上班我現在要想告他可以嗎

9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0樓:還你祝福

1、無故解除勞動合同,要給雙倍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是自08年起,每工作1年給一個月,超過半年不到1年給1個月,不到半年的算半個月。雙倍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翻倍。

但是很難,一般單位都會找個理由,但是單倍的賠償金一般沒有問題。這個月工資標準以最後12個月平均收入數為準,不到12個月的,按照實際平均。

2、即使有理由的解除合同,也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或者多給1個月工資。

3、沒簽勞動合同的,是在第2個月至第12個月給雙倍,不是全部雙倍。

4.勞動糾紛只能先申請勞動仲裁,再訴訟。仲裁時效為1年。1年不去仲裁的話,就不受支援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可以的。公司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公司沒有合法理由進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或仲裁。注意收集好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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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單位口頭辭退又不肯給辭退證明或者解除合同證明怎麼辦?

12樓:柔情西瓜啊

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而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勞動者可求助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應依法責令其限期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必須給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現在,你們公司只給你辭職申請書,應該是想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變為 你主動辭職,以此來規避他們要負擔的經濟補償金。

現在如果單位沒有通知你最終上班的時間,你就繼續上班下去吧(免得你去投訴,單位又矢口否認辭退的),如果哪天他們不讓你去上班了,你可以持現在的員工卡,工資條、工作日誌等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14樓:中國勞動網

看來你是挺懂法和挺有心計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如果單位解除你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就可能構成違法解除。

你不能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因為除了錄音以外,你是沒有其他證據的,而錄音在仲裁以前是千萬不能露出來的。你如果有勞動合同,你現在可以採取激將法,申請勞動仲裁,告他們違反勞動合同約定,不給你提供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這樣可以一箭雙鵰,一是逼迫單位做出選擇,二是可以將他們激怒,讓他們主動解除你。

這時你可以靜觀事態的發展再做決策。

當然你也可以憑藉錄音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繼續上班,要求公司發放工資即可.

16樓:購買噶

樓主我發生了和你一樣的事情,能請問你最後怎麼解決的嘛?我現在真的很苦惱,如果能解答真的很感謝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去勞動促裁了,這種公司有不告他告誰啊

18樓:你的頭髮如此亂

最後怎麼樣了?我也遇到跟你一樣的問題,不知道怎麼辦,求教

公司不讓我上班也不給發工資,也不辭退,怎麼辦?

1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要求單位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否則員工可以以單位拖欠員內工工資申請勞動仲裁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0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吧,記得保留證據,拿錄音筆什麼的去錄些證據。勞動仲裁很有用的,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21樓:匿名使用者

總體來說,老闆bai站在資本主義那一du邊zhi,我們站在勞動人民dao

這一邊。所以我回

們兩邊肯定會有矛盾發生。答首先我們的工作能力肯定要提高,其次,如果這個工作對你生活和精神壓力造成的困擾太大的話,我覺得還是換一份工作比較好,我們工作是為了生活質量更好生活的更幸福,可是遇到這種又想我們多幹活又不給我們加

22樓:山野柴胡

【待崗人員 生活費copy】勞動部《關bai於貫徹執行〈中du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zhi見》dao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待工人員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

23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建議你們到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起訴 ,如有難度, 可以請律師,或者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資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突然辭退我,叫我明天不用來上班,補償我覺得少了。我明天是去上班還是要做些什麼?因為沒有任何的辭 10

25樓:富哥職場

我覺得你應該去上班,然後問一下領導什麼原因辭退你,補償金的話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另處還有失業補助金。

26樓:2011夢想

不要相信口頭語,要文字的東西,最好蓋章。國家的就是n+1

2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簽了合同就去。談個說法,不能沒有理由隨便開除員工的。違反了法律和道義。

被公司強制辭退,讓我下週一不要去上班了,我該怎麼辦?

2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去支付經濟賠償金。

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蒐集證據,即時提請仲裁,有利於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被公司突然辭退,要求經濟補償,公司突然辭退我,應該得到怎樣的賠償

1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首先,你可以獲得09年12月至10年10月期間工資的兩倍。2 沒有正當理由辭退員工,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勞動者的賠償金。計算方法 每工作一年,另付一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個月給付,不足六個月的,給付半個月工資。然後,這個經濟補償數額乘以2。根據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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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說法因該是第四條或第五條,另外方法工資的時間是工作交接完成後,支付工資及補償,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還不能解決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不需要仲裁費的。以下你瞭解一下 1 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麼,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2 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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