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剛入職一家新公司?試用期後籤勞動合同1年

2022-01-22 11:09:26 字數 3967 閱讀 4787

1樓:

1、交保險是必須的,不需要再合同中說明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9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所以勞動合同裡含有交押金的條款是無效的。

這個不分農村城市戶口,都一樣。要是單位分戶口,那就是歧視。

第二,你的試用期是多久,簽訂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大於1個月,如果你的試用期大於一個月的話,你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違約金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

第三,如果你想主動離職,提前三十天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就行了,無需賠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如果單位沒有錯,而你沒有提前通知直接離職的,單位是可以追究你法律責任的,至於單位要多少錢,你看你的勞動合同裡是怎麼約定的就行了,合同里約定多少就多少。

3樓:匿名使用者

只籤試用期合同違法的,應該入職就籤勞動合同,其中約定試用期。

他們騙你籤勞務合同也違法的,別去了,公司不正規。勞務合同沒金的,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也有金的。

4樓:匿名使用者

a.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內,按要求交社保。

b. 如沒滿一年辭職不用向公司作出賠償,但要按照要求提前通知單位,並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5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另外,如果是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請自行按法律規定核實用人單位的行為是否完全合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6樓:

1、如果您所說的交金是交保險及公積金的話,只要與公司有勞務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就需要為您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繳納比例及金額,需要根據您所在地區,工作崗位等相關資訊計算。相關比例可以參考當地社保檔案)

2、工作時間未滿1年,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做出賠償。

希望對您有幫助。

公司要求先簽3個月試用期勞動合同,如果表現好的話,試用期後轉正再籤1年勞動合同,這合理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現在公司一般試用期都是3個月,轉正後再籤正式勞動合同,現在正規公司都這樣的,屬於合理合法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9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但三個月不是試用期,而是正式期限,即相當於沒有試用期了。

10樓:

1.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簽訂單獨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否則單位違法。試用期勞動合同視為正式勞動合同。

2.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否則單位違法。

3.一年期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否則單位違法。

4.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簽訂,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單位違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年的勞動合同要求三個月的試用期很顯然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而且入職之日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從你第一天上班公司就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這樣操作根本就是不懂勞動合同法。

有任何法律問題諮詢可加 841675632

新入職一家公司,沒過試用期,就簽了勞動合同,還用寫轉正申請嗎,謝謝?是不是沒有必要了?

13樓:

如果你的領導沒找你談話或者給你寫類似的申請**,就可以預設為到期後,自動轉正的。

一般來說,公司每年入職的人都比較多,不可能挨個找的。

要麼對試用期特別的優異的給予獎勵,要麼對試用期不合格的單獨處理。

其他徘徊在中間的員工,都是預設為自動轉正的,不需要煩神。

只要hr或者你領導沒有對你說試用期不合格,你就可以預設為合格了。

如果牽涉到試用期結束後,要調薪的問題,你倒是可以與領導溝通一下。如果不牽涉到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的調整,你就不需要再來回折騰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也即勞動合同期限應該從您入職日起,簽訂日期不遲於您入職一個月時間(否則企業將面臨支付二倍工資的風險)。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可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上述只是國家的強制規定,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簽訂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轉正。

但是從企業自身的角度來說,就要看企業自己的操作習慣了,因此建議您還是諮詢一下人力資源部門,轉正是否需要寫轉正申請。

15樓:韓飛律師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轉正申請表的規定,在勞動者試用期滿後的轉正手續應當由各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己制定,並寫在內部規章制度中,在勞動者入職時應組織學習或者進行公示。在法律上,試用期期限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當中,並已經在勞動合同中進行了明確,試用期滿後如單位沒有向員工通知要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應當視為員工已經通過了試用期,按照試用期後約定的待遇對待。

16樓:雪花

現在是進廠的第一天就要籤合同了,還有一張就業單要會寫明試用3-6個月的時間。轉正是不用申請,只要過的試用期就是一個合格的員工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無所謂轉正的概念,勞資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即可

縱橫法律網-湖南卓進律師事務所-何向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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