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要看單位辭退理由
辭退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鼠王
你好,只能按照勞動法規定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你好!我們公司要派遣去其它子公司支援我不想去,如果公司辭退我會有補償嗎?勞動合同上寫了(公司有權
3樓:韓飛律師
如果不在你工作範圍內,你可以拒絕。
4樓:教學相長課外沙龍
你的合同上規定的工作範圍是什麼,就幹什麼,如果超出了合同規定,是公司先違合同,可以直接拒絕,所有補償都不能少。
公司調我去外省工作,我不願意去,公司想要辭退我,合理嗎?公司會給予補償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有註明的話,應該是沒有補償的,建議你可以在律伴平臺,問一下律師的意見,清楚點。
公司為辭退我,強行調動工作地點,逼我辭職,因離家很遠,我該怎麼辦?可以以此解除合同嗎?能有補償嗎
6樓:標準
如果勞動合同裡面沒有明確,那麼強行調動工作地點就是勞動合同的變更,那麼,你以此辭職,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7樓:恪谷
工作需要,是讓上**就上**吧!然後讓他們辭退你,這樣會有補償的。
8樓:我是一個人
感覺不行就辭職吧!沒有補償的。
公司想辭退我,我要求補償公司不想給補償,要給我調崗,我不同意調崗可以嗎?和公司籤的合同中有一條關於
9樓:匿名使用者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擅自單方調整員工崗位,屬單方變更勞動合同,違法。勞動者也可以不服從。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對員工崗位地點的調整,沒有徵得員工同意,擅自變更無效。因此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10樓:杜爾特
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個人能力進行崗位調換。
11樓:陽光下的戲子
不知道合同中具體調崗條款的內容,但基本原則是,不能變更工作區域、不能降薪
你好,我在上班的時候公司讓我簽了勞動合同,我單方簽了,公司一方沒有和我籤,要身份證影印件,後也沒有
生效,和身份證影印件無關 您好,只要你簽了字,一般否認不了,簽訂時應該自己持有一份,否則,你自己簽了字,對方拿走一直放著,發生糾紛時,對方補簽字,勞動者就無法補償雙倍工資了。勞動合同只有我一方的簽名公司沒簽,那麼是否有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合同,並且未給勞動者一份,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
我在公司上班,沒有籤合同,現在公司讓我走人,我還有7天的
協商不成 到公司住所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張如下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我還簽有勞動合同但是現在想去別的地方應聘可以嗎
現行法律並不禁止勞動者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前提是現單位同意,新單位知曉。否則,現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 四 款規定解除合同並主張賠償損失,新單位可能因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你欺詐主張合同無效並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