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一進入用人單位就簽訂還是過了試用期再簽訂的

2022-07-30 02:53:11 字數 626 閱讀 8919

1樓:法邦網專家

沒簽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違法解除支付一個月經濟賠償金及一個月代通知金

你現在可以要求到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賠償金和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你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

2樓:東哥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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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開始用工(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應當支付勞動者從用工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簽訂勞動合同與試用期無任何關係

提問你好

是這樣我在公司已經滿三個月的試用期而且已經過了20天,怎麼沒有收到公司的從新簽訂勞動合同關係

回答簽訂勞動合同與試用期無任何關係

簽了就行了,您是需要變更嗎

提問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回答朋友你好,彆著急,之前你們籤沒牽過合同提問我和公司剛開始是試用期合同,現在滿了三個月試用期而且快四個月啦,也沒有聽到公司找我籤正式勞務合同我該怎麼辦

簽了一個試用期合同而已

張張老師你還在嗎?

回答先找公司協商,協商不同就到勞動局介入!

在的!還有什麼疑問呢!

提問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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