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珂律師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按月發放合法報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時結清工資。
法律分析
簽訂協議後不一定就必須要發工資的,發放工資的時間要根據勞動合同中的規定的時間進行發放的。工資是指在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簡單的說,就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的工錢。
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是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主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匿名使用者
還需要有事實勞動關係,有付出勞動才會支付工資,不是僅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支付工資。
已籤勞動合同不到一個月,提出離職,會給工資麼??? 5
3樓:高昂雄雞
工資是勞動報酬,只要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工資,那怕上班未到一個月。不過因為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你辭職應該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你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那麼你違約了。但你違約並不影響你得到勞動報酬即工資的。
4樓:用法熱心助人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兩個:違反競業禁止條款的(保密協議);違反服務期的(有培訓的那種)。所以,不用擔心違約金的問題。
不發、扣發工資的,找勞動部門解決。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報酬,是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大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愛情密碼之我心
有工資的,你可以去看一看勞動法的,別聽你們經理的。若是他不給,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機構舉報。
6樓:宋鳳霖
聽你說的肯定是私人企業··如果你簽了合同那他不給你錢很正常···按道理應該要讓你賠違約經,但是私人企業說不準···還有你合同時籤的多久!
7樓:流景閒草
我看了你的追問,你的情況應該是在試用期內因公司不合理加班而提出離職。按照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一般每日可以延長不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公司非法加班構成違約,你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工資。
就解決問題而言,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如果你想辭職必需提前三十天書面提交辭職書,在這期間你要正常去上班,因為你的勞動合同還沒解除,否則公司就會以你擅自離職違約提出處罰,比如扣工資之類的。你是在試用期解除合同的話,你的試用期工資不得少於合同約定工資的80%,加班的話工資應付150%,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工資= 合同工資×80%×150%。
跟公司簽了勞動合同,直接就不幹了,有工資嗎
8樓:原瀚玥
沒有哦、要申請辭職、經批准後離職才會有工資的!
9樓:射手
你憑什麼認為,沒工作還要給你工資呢。。。。只要工作1天,就要給你1天的工資。
10樓:微風
跟公司簽了勞動合同,直接就不幹,未按照離職要求辦理離職手續,用人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直接不幹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辭職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執行,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八月十五菊花殘
你一天都沒幹,當然沒工資
簽訂了勞動合同,可員工一天也沒來上班(不存在勞動事實),公司還需要支付工資給他嗎?不支付有法律責任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一直沒來上班,當然不用支付工資,但應收集對方曠工的證據
1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雖有簽訂勞動合同之名,但無履行勞動合同之實。
無需支付工資,也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4樓:老徐談文化
肯定不給,直接通知開除
一旦簽了勞動合同辭職就必須賠償違約金嗎
離職需要付違約金嗎?恩啊 一年1700兩年3400三年5100 哈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
我還沒畢業,但是已經簽了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是否有效,需不需要注意一些什麼
只要你年滿18週歲,即使現在沒有畢業,那麼你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個是你真實意願的表達,這個勞動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如果你違約了,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支付違約金。簽訂合同。關於簽訂合同,依據法 律上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
和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簽了經濟補償合同。在離職的時候讓我們寫個人原因,之前籤的補償合同有影響嗎
應該是不會有影響的,關健的是有那個經濟補償合同,這個合同你一定要拿好.有的單位怕被離職職工告到勞動部門,還有一個經營正常的單位隨便和一定人數的員工解除合同,會被勞動部門查處的,所以你的單位想讓你寫辭職報告.而不是單位解除的原因了。可能有影響,也許前面補償協議不履行,不過還是要看單位誠信。付費內容限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