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贊贊團隊
一、試用期辭職工資是立馬結算嗎。
1、試用期辭職工資是立馬結算。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只要終止或解除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在辦理工作交接的同時結清勞動者相應的勞動報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試用期辭職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試用期辭職老闆不發工資處理方式如下:
1、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
2樓:樸苑博
大部分都不是吧,正常都是跟別的員工一起發的。
3樓:
摘要。親親,您好,看具體情況。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試用期是不是離職了工資馬上就發。
親親,您好,看具體情況。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親親,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即使員工自動離職或急辭工,公司也應當結清工作期間的全部工資,不能扣錢的;若因員工的提前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高階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這種損失一般很難舉證證明,因此企業在招聘人員時要做好相關的人力準備;法律規定是應在辦好離職後三個工作日結清全部工資,但實踐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發工資時一起發放;無論你是以何種方式離開公司(是開除的還是自己曠工或自己主動提出離職走的),你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公司應發放給你。
試用期離職發工資嗎
4樓:王佳偉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只要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
且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離職工資怎麼發
5樓:沈士朋
法律分析:試用期離職工資也應當由用人單位根據協議的標準來發放。在試用期離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勞動者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就籤合同,試用期籤合同嗎?是不是跟轉正一個合同的?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從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建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 第10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應從用工之日起計算,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因此從你上班的第一天開始你的合法權益已經因受保護。如果單位剛開始僅僅約定適用期而沒有約定正式用工期限...
自動離職是不是很蠢,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是不是隻能拿一半的工資
這個要看自動離職的原因 如果只是為了一時痛快,那確實很蠢 如果有什麼特別原因,那能理解 1 曠工就算自動離職,國家沒有這規定,其實就是單位解除你的勞動關係。曠工兩三天雖屬違反勞動紀律,還不能算嚴重違反廠裡的規章制度,何況單位還要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用人單位還必須拿出...
見習期和試用期是不是概念,見習期和試用期是不是一個概念?
不一樣。1 實習期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到單位的具體崗位上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其目的是為達到理論聯絡實際和更好地學習理解科學文化知識。只涉及在校學生。所以實習期內與單位沒有形成勞動關係,拿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不違反法律規定。實習期是針對在校學生的。2 試用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為了進行相互瞭解 考察和選擇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