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和補償金問題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不管是勞動合同關係還是事實勞動關係)
其次,按你所說:abcd是獨立的法人(這裡請注意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再次,據你描述d公司從2023年6月起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又次,如果c公司確實存在,那麼就是說你同時和兩個公司(c、d)建立了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行為。
最後,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而勞動合同法是從2023年1月起實施的。
2樓:匿名使用者
d公司承擔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標準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的月平均工資,可要求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有關勞動合同補償的問題。
3樓:
針對補充問題的回答: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你有利無弊。今後你因個人原因辭職的,無固定期限合同對你沒有影響和損失,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樣。
因單位原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無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一樣,單位必須按照你所有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固定期限合同,那麼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簽的,單位只要支付你後的工齡的經濟補償金,前工齡是不計算的,這樣對你來說就不利了。這是唯一有利益影響的區別。
本次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話,應當按照你從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間的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單位因單位原因想解除的話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的所有工齡(包含前的)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如果再續簽三年,那麼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簽的,仍然按照你從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間的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離職後的經濟補償金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沒有工作的期間內的生活有所保障。演算法如下:找你說的12年,可以給你12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的月工資較高(超過你工作地點職工平均月工資3倍以上的),則按照三倍計算。
無期合同自有無期合同的好處,如果三年後你們公司仍想和你續約,而你不願意,那麼你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原因就是我回答的第一句話。
勞動合同法中,勞動補償金的問題希望律師朋友幫忙看一下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經濟補償的標準,也就是計算基數,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的規定為準。
因此,如果2023年年底公司不再續簽合同,此時月工資標準只能是900元。
6樓:卷瑩
應該已經很明確:
不管是900還是2500,按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不滿12個月勞動時間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
勞動合同和賠償的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要關門了,可以得到補償。
按照現行規定,勞動者辭職、擅自離職、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辭退和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等情況下,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下情況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範圍。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範圍:
1)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8樓:泠映爍山新
可以要求賠償,但是各地標準不同,建議你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賠償金的問題
9樓:木子賢
你不需要賠償,因為公司的規定本身就已經不合法了,所以你不用賠償。合同無效。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改動是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的,合同依然有效。單合同中違反勞動法的部分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無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計算雙倍工資,可以要求得到社保卡,如無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交,因為公司違法在先,因此你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具體參考《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補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收到你的求助,現解答如下:
1、單位破產,勞動合同終止,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按你的入職年限,到目前為止,應有4個半月工資的補償。
2、哺乳期內單位破產,仍按上述標準執行,沒有額外補償。
月1日合同到期後沒續簽,會有人告訴你自1月1日起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但是因為你在哺乳期,合同到期不能終止,而是自動續延,所以不能視為無合同,你可以爭取雙倍工資,但機會不大。
14樓:網友
企業破產清算時職工補償是其中重要一項費用,你可以向法院和清算公司申明你的情況,在清算時自然就有你的補償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
勞動合同終止 經濟補償金,為什麼勞動合同終止也要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有兩種情況下單位會支付經濟補償金。1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 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而終止勞動合同的2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的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工齡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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