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都算遺產。
2、有繼承權的是死者的妻子、兒子及父母。
3、說法不對,關於小侄子的權利可以由其的法定監護人決定。死者的權利義務已經從法律上消失,不可以用其的身份證代賣,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4、家庭內部的事情是可以協商解決的,但仍舊是有繼承權的人可以擁有遺產。
2樓:蘭紫菱
您好《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有問題可以加我好友聊。
遺產繼承可以變更
3樓:冉長瀟
在我國, 繼承 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1) 遺囑繼承 ,即被 繼承人 在生前訂立 遺囑 ,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慧簡廳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 法定繼承人 以外的人。
3)遺贈 扶養 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 贍養 的情況下。(4) 法定繼承 ,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 遺產分配 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前隱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注意,遺產被轉讓後,繼承人是否有權追回
4樓:四川文典事務所
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追回,至於是否能夠追回房產,則取決於買方在購買該房產時是否屬於善意取得,即其購房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已早高經進行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支付了對價,並且不瞭解該房產的所有人彎扮已死亡陸鬧尺,不可能出具委託手續,賣方也沒有該房屋的全部產權。
遺產繼承財產轉移
5樓:劉昱
法律分析:遺產尚未開始繼承時(即被繼承人還未死亡),法定繼承沒有開始,這時「遺產」仍然是被繼承人合法財產,法定繼承權人無權處分遺產。這時應該以無權處分財產規則來處理,即:
法定繼承權人轉移財產(買賣、贈與等)的,為效力待定行為,如果被繼承人事後未追認,該行為無效,應由該繼承人承擔責辯族任,如果財產受讓人是善意且從正規途徑取得(合理**,動產已交付,不動產已登記),依照物權法受讓人可以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繼承人向被繼承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007年10月以後行為的),或者依照合同法,繼承人向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受讓人可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害賠償,原財產應返還(2007年以前行為的,尤其是合同行為適用);如果是惡意(即知道繼承人無權處分該財產),那麼攜昌弊受讓人應當返還原財產或與繼承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被繼承人事後追認其效力,當然轉移行為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迅猜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法中能否轉讓遺產
6樓:張麗珍
轉繼承的法律規定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之前死亡的,應由該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由其遲薯法定繼承人繼承。其特別是發生在被繼承臘遊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被繼承人未實際取得遺產,而不是放棄繼承;轉繼承人只能繼承被轉繼承人輪旦銷應得的遺產份額;轉繼承人是被轉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死亡,並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
房屋作為遺產繼承後再次**
7樓:張龍
個人取得凳虛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使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繼承房屋如何再次房產**。
個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使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房屋遺產繼承稅收納稅標準是怎樣的。
房屋遺產繼承稅收納稅標準是:
1、契稅。對於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2、印花稅,個人取得房地產權證按5元/件繳納印花稅;
3、房產繼承後,再次**是需要繳稅的個人所得稅的,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使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公證後的房產能纖亮夠對抗第三人即公證後的房產能維護自身的權益,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三、繼承房產再**需要交哪些費用。
房產繼承後再**需要繳個人所得稅。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使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屬於其情況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
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毀粗寬條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先於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房屋作為遺產繼承後再次**
8樓:楊夢嫣
法律分析:個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咐告叢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使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友亂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先於衡櫻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遺囑還是有效的,你母親的那一份由你的父親或是你和你哥代位繼承,你和你哥就平分你母親的那一份。代位繼承即我國 繼承法 第十一條的規定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只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適用。也就是說,被代位繼承人 你的母親 的繼承權是通過法定繼承得來的...
關於遺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首先,看你奶奶有沒有留下遺囑,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話,那麼按照遺囑上寫明的來分配。其次,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適用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
關於遺產繼承和再婚的問題
1 不算。a可以要求對他媽的遺產進行分配。2 可以的。可以協商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要求分割遺產。3 享有同樣的繼承權。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