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股東大會(shareholders meeting)
[編輯本段]什麼是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
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編輯本段]股東大會的型別
股東大會有三種:
1、法定大會
凡是公開招股的股份公司,從它開始營業之日算起,一般規定在最短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期內舉行一次公司全體股東大會。會議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司董事在開會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東提出的法定報告。目的在於命讓所有股東瞭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況以及進行重要業務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礎。
2、年度大會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於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年度大會內容包括:選舉董事,變更公司章程,宣佈股息,討論增加或者減少公司資本,審查董事會提出的營業報告,等等。
3、臨時大會
臨時大會討論臨時的緊迫問題。除了上述三種大會外,還有特種股東會議。
股東大會臨時會議通常是由於發生了涉及公司及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無法等到股東大會年會召開而臨時召集的股東會議。
關於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世界主要國家大致有三種立法體例:列舉式、抽象式和結合式。我國採取的是列舉式,《公司法》第101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股東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德國、日本等國家的法律則採取的是抽象式的立法例,即不具體列舉召集條件,而將決定權交由召集權人根據需要確定。德國《股份公司法》第121條第1款規定:「股東大會應當在法律或章程規定的情形下以及在公司的利益需要時召集。
」日本《商法典》也規定:「臨時全會於必要時隨時召集。」而英國公司法在規定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時,則採取了結合式的辦法,即在規定抽象的召集條件之後,對法律認為重要的事項進行列舉。
其規定為:股東臨時會可於必要時隨時召集,尤其是涉及到章程變更、公司的轉化、限制股份轉讓的新規則、董事競業的認可、董事私人交易責任的免除等。
[編輯本段]股東大會的性質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體現股東意志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權力機關、它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而不應是股東代表大會。現代企業股權分散,股東上萬甚至幾十萬,不可能全部出席股東會。因此,股東不能親自到會的,應委託他人代為出席投票,以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
2、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股東大會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不僅要選舉或任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而且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股東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東大會的批准。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係,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編輯本段]股東大會的職權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購事項。
[編輯本段]股東大會的作用
1,對公司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2樓:匿名使用者
為出臺跟公司股東利益相關的利好或利空訊息,對公司的前期工作做總結,最關鍵是對後期公司的經營做全新的規劃,往往重大利好訊息都需經股東大會表決,半數以上的舉手才可以通過,簡單一句話就是大漲之前的一次例會,要不然後面大漲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麼要漲,這是告訴你,我要漲了,你要麼買,要麼踏空.
普通股民是否享有參加股東大會等權利
股民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只要股東持有該公司的 不管多少,當然是正當方式獲得的,都可以去參加股東大會。公司在開會之前都會發布通告的,股東可以選擇親自出席股東大會 或者可以委託 人代為出席和表決。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 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
擔保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2008年2月28日,a公司與b公司股東甲 b公司簽訂借款合同一份。該合同約定 由a公司出借100萬元給甲,借款期限3個月,b公司作為保證人為借款人甲的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b公司同意對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的股東會決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若甲逾期還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向a公司賠償借款...
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名稱變更需要股東大會同意嗎?
變更企業名稱,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那要看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章程規定,董事會有決定變更名稱的的權利,那麼就無需股東會決議。如沒有相應的條款,那麼股東會是可以作出決議變更的。變更企業名稱,不一定非得需要股東會決議。但股東會決議一定可以變更企業名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有權決定變更名稱的,不需要董事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