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自由是法定原則:包含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需要雙方共同同意的;離婚不一定需要雙方共同同意的,那樣需要法院依法判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完全破裂」為唯一條件的!
法律還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婚姻和夫妻共同財產是有連帶關係的,如果以「離婚」為條件要求一方放棄財產權的協議也是違法的!
雖然,協議本身形式上雙方「自願」達成的,其中包含「不自願」的因素!
不管哪方、什麼原因導致婚姻破裂,都不可以籍此要求對方放棄所有財產。如果以雙方的共同意願「今後如果離婚,共同財產全部贈與夫妻共同的子女」這點似乎勉強應付些,但也必須是在實際的子女出生之後離婚的情況才能生效的!當然「實際子女」包含已懷孕待產的情況。
但是還會有其它問題附帶發生的,將來如果離婚,子女判給誰帶養的,他(她)將有權保管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的!不是又會發生更大風險的嗎?
2樓:ps休閒時刻
這不具法律效果。婚姻自由包括離婚自由,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財產受法律保護,這是憲法的明文規定,公民的一切活動、任何形式的協議、協定、規章、檔案、政策,都不能違背法律,否則一律無效。
3樓:匿名使用者
找公證處公證一下,或者直接找律師諮詢。再多說一句,要是這樣的不信任彼此何必結婚呢,還是本身就是奔著財產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自由才是法律承認的,所以你們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率,但一旦真的發生糾紛,可以作為證據。
結婚前私自協議結婚後不得離婚,如果單方面提出離婚,提出一方要向對方進行經濟補償,這個協議生效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在婚姻只有對方有嚴重的過錯法院才會判過錯方給無錯方賠償,比如婚外戀,重婚這種,家庭暴力,其他都不構成賠償事宜。 不要說結婚協議,就算你那個是合同,也是無效合同。
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不是籤合同,所以不生效。
7樓:
呵呵,我跟我老公也是協議說如果誰提出離婚,就給對方500萬,因為估計我們誰也掙不到500萬,其實只是開個玩笑了,實在過不下去了,誰也不會靠這個威脅對方,散賣買不散交情。
8樓:xy快樂鳥
協議只要可操作,就有效,起碼法院會酌情考慮的。
結婚前,跟媳婦籤協議:以後一旦離婚所以財產分她一半,這樣有法律依據麼
9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做法律意義上的公證。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雙方的真實想法,符合法律規定 收到法律保護
11樓:宇宙帥哥扛把子
婚前協議,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籤也分一半。。。前提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結婚前籤協議的,感情都不太牢靠
夫妻雙方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法律上有效嗎?
13樓:此id已成大爺
夫妻雙方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法律上有效。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對於已簽訂的離婚協議,一方後悔需要去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協議書籤訂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的內容過於簡單,難以操作。例如,協議規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由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雙方無異議」。
育兒問題沒有爭議,即使有爭議,也可以通過法院輕易解決。然而,房地產問題有一個很大的漏洞。」財產分割」是指雙方就財產的數量、分割方案和分配數量達成一致意見,並進行處理。
然而,什麼財產以及如何劃分它並沒有反映在協議中。
這樣,有兩種對立的觀點:
首先,由於財產分割已經完成,這意味著不需要財產分割,它屬於以其名義擁有財產的人。
第二,由於對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沒有明確的約定,應視為不分割的不明確約定,並應依法分割。由於爭議較大,協商困難,一般只能訴諸法院解決。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
一般來說,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基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協議時知道對方財產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後,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了財產或押金,但根據本條規定,很可能會失去贏得訴訟的機會。因此,本條款是有風險的。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
但是,有些夫妻貸款週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
因此,夫妻在按協議分割財產之前,應注意銀行是否同意變更主貸款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此外,在銀行貸款變更過程中,銀行通常嚴格要求雙方到場,銀行一方拒絕辦理變更手續。
當事人一方不在的,可以委託**人(包括律師)辦理變更手續,有關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
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
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後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
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後果等。
14樓:巨蟹
這個是無效的
離婚協議有效的條件:
1、離婚協議只能由男女雙方自己簽訂。
2、離婚協議要生效,應當有男女雙方在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並將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備案。
3、離婚協議是否有效,只與它是否在民政局辦理備案,男女雙方是否領結婚證有關,與是否公正無關。
擴充套件資料:
男方:某某,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雙方於____年__月認識,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2、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兒子(女兒)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3、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
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的房地產所有權歸 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4、債權與債務的處理: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方於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5、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6、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
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15樓:原野茫茫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離婚協議,並不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向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領取離婚證,離婚協議還要向民政局備案,自領取離婚證之日生效。
16樓:法律實務研究
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離婚後或者法院訴訟時作為證據使用。但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前,離婚協議中關於離婚的約定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仍是夫妻關係。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以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若最終能夠協議離婚,且對財產分割協議不反悔,(包括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訴訟通過調解離婚),當事人自行達成的該類財產分割協議則生效。
18樓:好心情
夫妻雙方自願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離婚協議書(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根據最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離婚協議是無效的,因為只是你們個人所寫的沒有法律效力,嗯,離婚學業應該到法律上去公證,公證以後可能它就具有了法律的效力,在離婚的時候它就可以作為證據提出了。
20樓:靠近我溫暖你
離婚協議是已離婚為目的。如果,沒離或者一方反悔,那協議就無效不知道,你們夫妻的離婚原因是什麼
也不知道,你們的協議內容,主要是協議哪些
不好指教
婚前協議是個怎樣的存在,可以簽訂些什麼內容
範本如下 婚前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姻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各自權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 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2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3 本協議的...
女方不離婚 要婚前財產怎麼辦,女方的婚前財產安全 女方婚前自己的財產應該怎麼保護
問題一,離婚有兩條途徑,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起草離婚協議書,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就可辦理。訴訟離婚。按照初審 受理 審查 登記 發證 的程式辦理。女方不同意離婚就只能訴訟離婚了。問題二,應當無條件歸還。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
關於私下籤訂的離婚協議的問題,雙方私下籤訂的離婚協議怎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 這份協議應該是否有效,前提第一是父母離婚的法律效力成立,第二是這份協議具體內容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是否尋在欺詐等問題。第三,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否合理,自願。所以說,該協議是父母自願簽訂。如果合同內容上不存在瑕疵,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後該協議就有法律效力的。第二 你汽車是你個人財產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