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市劉律師
單位基本工資一直都是在月個人總產值里扣 比如我這個月一共是4000的總產值 基本工資該發1000實際上單位發的津貼只有3000 請問基本工資該不該在這裡面扣
:這要看你的勞動合同具體約定及單位的規章制度。
非派遣員工是分開的 不在總產值裡面扣基本工資 但是我們都是做的一樣的事情
:答案同上。
周6一般都加班 但是都沒有算加班錢 這違規嗎 如果違規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必須給加班工資或是調休。
如果我辭職 除了提前30天書面告知 需要留意什麼
:首先看合同約定有無違約金條款,約定是不是合理,再者找當地律師審查合同。另外,提前申請離職,之後如不辦手續,可要求仲裁。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要求賠償 換句話說我該怎麼樣保障自己的權利 有哪些地方可以要求賠償
:協商,如不成,申請仲裁,因單位拒不發放加班費,你有權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補償。
2樓:替天行道
1根據《勞動法》規定;派遣員工和非派遣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同工同酬,用人單位不的無故剋扣和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否者構成違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發剋扣工資和賠償損失。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如果安排加班則必須支付加班費。如2果不支付你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3你提前30天提出書面告知,如果你從事的是高危職業你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健康檢查,並且還要盡到保密義務。
4你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直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新勞動合同法關於同工同酬這個規定7月1號開始實行所以你這種情況現在關於工資這塊還要求不了。不過週六加班是要給加班費的,按1。5倍工資計算。
4樓:
派遣員工按規定應當同工同酬。你說的總產值無法理解,請講詳細一點。關於解約你可以看一下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急,律師朋友請進,勞動法,個人保險問題?
5樓:山野柴胡
1、下崗職工仍屬於原用人單位的職工;
2、下崗期間應當辦理下崗職工證明,可以再就業;
3、單位破產,下崗職工可以參加破產清算。
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破產,應當補,但是要看有沒有錢了。
至於保險的錢,應當補,但不是補到工資裡。
請教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比較熟悉的律師朋友幫忙解答!
7樓:匿名使用者
實行土地股份制後,它將分紅權嚴格限定為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成員,並對因婚嫁、入學、入伍等各種因素引起的人口變動所導致的成員權變化引起的股權調整做出了嚴格規定;在分紅原則上,既體現了「人人有份」,凡「屬本村的常住農業人口」每人一份「基本股」,另一方面,農民的土地收益權不僅得以保留,而且還有所延伸。在承包制下,土地承包權是農民對所承包土地投入使用後獲取收益的權利憑證;在實行股份制後,股權則是集體組織成員所應享有的紅利分配的權利證明。他們將土地的使用權讓渡給了集體經濟組織,但他們對土地的收益權以紅利的形式得以保留,而且在土地作非農使用後他們還可分享土地的級差增值收益,因而使農民土地收益權的量增加了。
因此,將農民的土地承包權變成可以永久享有的股份分紅權,既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合理核心,又將農民的土地收益權延伸到了土地非農化過程,使農民分享到土地非農化程序中土地級差收益**的好處。
樓主這事情可以維權,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
8樓:龍胤
一看就是深圳滴,可憐的娃,你們已經不是農民身份,是沒有土地的居民。真高尚!所謂的城市化……
我給你的建議是:首先從村委、鎮**、區**逐級請求解決問題,書面申請並要求書面答覆拒絕的理由。然後再考慮法律維權。好吧,乖。
9樓:落落
具體看當時村民大會通過的改制方案,以此為準。
問一下律師朋友,現在勞動法律師的前景,收入怎麼樣?主營什麼業務的律師最吃香?
10樓:李友亮律師
針對您所bai提及的問題,李du友亮律師回覆如zhi下:
1.隨著國家注重對弱勢群體dao「勞動者」的保護,內勞動者也紛紛容拿起法律的**捍衛自己合法權益了。從這個角度來看律師如果專做勞動爭議案件,此前景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企業的管理與運營也日漸規範化與合法化,這樣的案件必然會越來越少。
2.勞動爭議案件的收費一般不高,大多在4000元----7000/件。
3.如果您要在律師之路上有所成就和造詣,應該經歷各類不同案件,如勞動爭議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刑事案件、醫療糾紛案件、企業涉及的非訴案件等。現在非訴案件收費比較高,並且輕鬆自在,如企業法律顧問、企業上市、合併、收購、重組等。
4.律師的生存之道在於案源,案源決定成敗。如何得案源,營銷思路決定一切。
******本律師職業10年,現在多家企業做法律顧問,如龍潤集團(中國)****、昆明華曦集團等。以上4點是我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祝您好運!!
11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現在國家比bai較注重對勞動者的保護,du許多勞動者zhi紛紛拿起法律的**捍衛自dao身的合法版權益,應該權說律師專門做勞動法專項業務的前景還是可以的。但是,相對而言,勞動爭議的標的額相對較小,律師**勞動業務能夠收取的**費相對較對。如果能夠**商務經濟類的業務,比如給大企業做法律顧問等,由於一旦有案件,標的可能比較大,則律師的**費可能遠高於做勞動爭議類業務。
12樓:
與商法和經濟法相關
bai的du律師都還比較找錢,不過這行的淘zhi汰率很高,一dao般都是餓死內小的,撐死大的。容
如果只是單純的勞動法,好像也沒有什麼意思,不過如果在商法上面也有一些經驗,再去找法律顧問的工作,應該就很不錯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術業有專攻,從業律師行業,如果能精於一行,前景都是可觀的。
縱橫法律網 褚瑋海律師
有沒有懂法律或者勞動法的朋友,或者做律師的朋友幫我看下這份公司要求我們籤的保密協議有沒有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協議未涉及競業限制,還算可以,且你處於弱勢,不籤怕是不行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幫看下,有律師更好。本人感覺被公司套路了 5
15樓:112333束脩
來了,下面咱們就逐條解讀。
1.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照工資的兩倍進行賠償,你可以主張2023年10月到今天(2023年6月)共計8個月工資的賠償款。
2"在這一段時間裡國家應有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資我們也享受不了,夜班也沒有補助"收集考勤證據,可以追回本來屬於你的那部分工資。
3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也就是俗稱的五險,沒有繳納的可以主張補繳。
4「現在公司把我們的工資做細化處理,2800分為:底薪1800,績效工資500,伙食補助300,全勤獎200,總體合計2800元。」用人單位可能有法律顧問,故意這麼做,就是怕遇到勞動糾紛多賠。
這條你可以用《勞動合同法》18條,主張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如果你能證明你的工資比和你同崗位的少,那麼可以讓公司把差額補給你。
5 請假需要根據公司的請假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是可以先休假,回來的第一天補填請假條。如果你能證明你事先有和用人單位報備(**錄音、文章資訊),就不能算你曠工。
6 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你可以提出離職。
備註:如何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符合以下條件的都算。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16.如果都沒有,那就寫封離職信用快遞郵寄到公司,郵寄快遞的時候記得錄影取證。
16樓:
工資這樣細分肯定低,你當初沒問清它們物管工資是整體或是細分。?物管賠償的事就由勞動按勞動法評判。你可向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局判決。
17樓:胡律師
確定不在該公司上班了,可以勞動仲裁索要經濟補償金,一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18樓:
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以及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要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係證據好收集,主要是入職時間以及加班工資證據不好收集。
19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確定是不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是,那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賠償的。
20樓:
可以要求支付從2023年10月15日開始到現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以及補繳社保。勞動法規定,用人方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月預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至於加班等費用,收集證據太難,而且不好證明,不建議仲裁。
相對來說收集事實勞動關係證據還算好收集。
「勞動合同法違約金」的問題,請懂的律師朋友幫忙。
21樓:呼延思煙
該公司的作法明顯違反法律規定。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一種是有競業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當然,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須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此外,其他約定違約金的條款無效。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所以,如果公司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處理你的檔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員工有事急辭職勞動法,勞動法對急辭職的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但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損失,結清工資與賠償損失應分別計算,合併結算。用人單位應主張賠償損失的,應當對損失承擔舉證責任。所謂急辭工,不是法律上的定義,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時間內解除合同。有合法與違法之分,應當區別情況分別對待。一 用人單位有法定過錯急辭工 用人單位具...
熟知勞動法的進。。急
有。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內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
想請了解勞動法相關的朋友幫幫忙,勞動法問題,請熟悉勞動法的朋友幫忙解答為謝!!
關於經濟補償金樓上已經回答了,我答一下養老保險的問題。1 養老保險的法律依據。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1年 釋出 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開始推廣,但那只是個綱領性檔案,並沒有制定有關行政法規。你說的1994年的檔案我猜應該是指1993年7月勞動部發布的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管理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