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昆重帥師
1.沒有簽訂合同或者沒有什麼協議之類的就很難爭取按照說的給了,口說無憑啊
2.根據勞動合同法,從08年開始,工作滿一個月單位不籤合同的,那麼從次月開始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並且對於試用期的規定是有嚴格限定的,既然你朋友要辭職了,那麼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即簽定勞動合同,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之內,而不是等所謂的試用期結束之後再籤合同;
2、自2008-01-01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應給雙倍工資;
3、投訴或訴訟需要提供勞動關係證明,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可以找工作證、工號牌、出門證、工資卡、工資條、飯卡、工作服、兩名以上工友的證人證言等,證據越多越充分,則投訴成功率越高。
未簽訂勞動合同突發大病用人單位怎樣賠付
企業職工患病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一定期限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由根據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確定,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同時職工在醫療過程中,可依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若因用人單位未繳納導致無法享受的,可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該部分醫療費用。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
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是否自動解除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 低於當...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問題
勞動者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但如果是由於用人單位存在違法情形,勞動者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補償金。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