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經到期,拒籤合同,但仍在公司工作了月是否可以要到補償

2022-07-03 15:27:03 字數 5537 閱讀 7733

1樓:匿名使用者

浙江孫律師:

簽訂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只要你未簽過,則用人單位需證明其要求你籤,但是你拒籤的事實。本案中,用人單位要證明這一點,必須出示之前提供續簽的合同,而該合同中的內容與雙方約定的內容不附,應當認定為降低勞動條件,故勞動者可以拒籤,並要求三年內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拒籤後的半年不能按照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來處理,你無法得到補償。

2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蒐集您在公司工作的證據,申請仲裁,主張2月——至今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書是有正規的合同文字的,不可以由公司自主改變,否則無效與違法,沒簽合同的話沒關係,你已經工作6個月了,按照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在6個月的話勞動合同期限是在3年,因為你已經構成勞動事實,所以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合同和以前的合同新增了不一樣的條款拒籤可以要求補償經濟補償金嗎?

4樓:聖弘盛

個人感覺:

從你講述的角度來看 如果第二份合同的落款日期是你簽訂合同的日期,那麼就是對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屬於重新簽訂合同。所以以第二份合同為準。

還達不到簽訂無不定期限合同的要件。但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與單位協商。

依據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正常合同到期也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你工作五年可以要求五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資是指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上市公司被收購,原合同未過期,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合同,如果拒籤是否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公司原是上市公司 105

5樓:王元頁

1可以新籤合同,但是如果原單位沒支付補償金,後續再籤合同工作年限應當累計計算,如果將來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是要把之前的工作年限累計一起計算補償金。

2合同新籤不影響工齡,是影響你工作年限計算,也就是影響將來如果單位解除或者合同不續簽時工作年限的計算。但是新合同確實是沒要求必須把之前的工作年限寫入

3你先確定你們單位有職工代表大會,單位勞動相關條件變更是應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對不適當的可以提修改意見

4如果沒辦法協商一致,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6樓:

1、你們是公司被收購,原來的勞動合同應由新公司繼續履行。如果你們不跟新公司籤合同,新公司應該給你們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2、應該重新籤,因為你們原合同的用人單位已經發生變更。如果原單位沒有補償你們原來的工作年限,那你們到新公司後,工齡應該連續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3、合同就寫基本工資,沒寫工資的結構,是合同必備條款沒寫清,屬於違法行為,可以請求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給予糾正。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新合同工作時間發生了變更,應徵得勞動者的同意。而且不是所有的工作崗位都適用綜合工時制,應當由本省來確定,而且企業要到當地的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才可以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種強弱對比的對抗!個人希望你堅持,但是公司和職工就是一個不平等的結合體,始終在在對立面。

根據法律合同的繼承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的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有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變成合同必須雙方協商一致。

對於你這種情況他沒無權解除合同,強迫自動離職是一種威脅,在法律上立不住。

法律的延長工作小時有規定的,要與工會或者職工協商一致,每天可延長1小時,最多不超過3小時,每月最多不超36小時。工作時間每天不超8小時,每週不超44小時。具體看工會或者和個人的認知。

特殊行業的特殊規定還需要注意下。

8樓:凱永律師

是的。拒絕轉籤,可以獲得經濟賠償和補償

原公司登出,要求重籤勞動合同,可以拒籤嗎?公司需要給於經濟補償嗎? 200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的太多了

公司登出已經找到了另外的公司

讓你重新籤合同

這個公司做法正確

你不籤合同是你的錯

公司不給你補償

因為原公司主體已經不存在

沒辦法補償的

所以,重新籤合同是最好的選擇

10樓:wang藉口

原公司登出,是要向員工進行經濟補償的,至於是不是要和新公司籤勞動合同是員工的事,因為你和前一個公司已經達成解除勞動關係了,和新公司簽約就是個人自願不自願的事了。

11樓:郭健雄律師

回答在職工的勞動合同未到期時,公司提出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是一種單方終止原勞動合同的意願,如果職工同意重籤,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簽訂新合同並約定原勞動合同作廢。如果職工不同意,則有權拒絕,原勞動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強迫或脅迫職工的行為,那麼即使簽了新的勞動合同也無效。

引起勞動合同主體變更的情況一般有兩類,第一類是企業合併、分立的情況,第二類是用人單位將員工轉至關聯企業或其他公司的情況。根據勞動合同主體變更的不同情形,勞動合同權利義務承繼的操作也有所差異。

第一種方式是員工辭職然後與第三方企業簽定新的勞動合同。第三方企業在發給員工的要約中必須明確規定,只有員工向原企業提出辭職,要約才能生效。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原企業無需為此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第三方企業對於員工將會給出較高的待遇以獲取員工的同意。

第二種方式是企業與員工協商終止勞動合同。為此企業可以簽訂協議,約定由第三方企業負擔向員工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種方式是三方協商轉讓,約定由第三方企業承繼原企業在勞動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但第三方企業可以與員工進行協商變更。這種方法應當約定員工的工齡繼續計算,並且在原合同項下的權利應當得到保障。如此,企業將無需立即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員工的合法權益也並不受到任何損害。

提問企業登出,成立新公司,工作地點和待遇不變,但是企業要求先簽自願解除合同書,才能簽訂新公司的合同

可以要求賠償?

回答可以要求的

單位解除合同的賠償是,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的,單位賠償其一個月工資;如果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不滿六個月的,則單位向其賠償半個月的工資。

提問公司登出了,舊合同到期。公司說你不籤新公司的合同,沒辦法繳納社保,如果不籤只能離職,那怎麼辦呢?也能直接要求經濟補償麼,謝謝

回答舊合同到期了就解除合同了

公司說得沒錯的

公司登出勞動合同會自動終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可以要求的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更多20條

12樓:龍寅東少

雖然原公司登出了,如果沒有提供新的崗位或者其他的後續安排,你提出賠償和領取失業金都是正常的,但是公司已經過度好,重新註冊了公司,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自己拒籤那麼是你自己的責任了。

13樓:

如果是原公司登出了的話,是要到工商部門登出的。同是你是屬於跟公司有正常勞動合同的,你是可以申請經濟補償的,因為是公司以前跟你簽訂的有合同,原公司作廢在先

14樓:匿名使用者

原公司拒籤,如果是公司拒籤你當然會給一些經濟上的補償,如果是你自己拒籤就不會給你補償,如果拒籤你的社保和公積金是可以提出來自己交或是在有新的工作單位可以挪去新的單位

15樓:小女子的片段生活

如果你個人原因不續簽,那麼是拿不到經濟補償的。因為不是公司不要你,而是你不要公司。另外即使你重新簽訂了合同,你不想幹了也是可以提出辭職的,所以為什麼不籤呢?

公司的行為是合理的,給你簽訂新的合同,保障雙方利益。如果你不簽訂,法律上是可以預設你可以在這個公司做到原合同期滿的。

16樓:**歷史

原公司登出,成立新公司,要求重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可以拒籤,公司應該給於經濟補償。

17樓:善良的

原公司登出,要求重籤勞動合同,這個合同你最好不要拒籤,你拒簽了公司也不需要給你經濟補償,因為你公司這樣與你重新籤合同是因為情況有了新情況新變化,以前的待遇還都有,這說明公司還是比較負責的,考慮到了大家的利益,對雙方都有好處,如果你拒籤,相當於你終止勞動合同,不是公司主動與你終止,所以一切損失都應該由你本人承擔。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

18樓:來自燕子巖堂堂正正的蒼狐

可以拒籤!必須補償!

19樓:

重要的是工齡怎麼算?

20樓:

原合同是北京方勝理信勞務服務****,現更名北京外企市場營銷顧問****南京分公司,原合同上註明三星派遣,新合同未註明,這難道不可以賠償我們員工嗎

21樓:風中的細

你這情況不可能給你賠償

合同沒到期公司要求我們重籤合同可以拒籤嗎?

22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未到期前,公司要求你們重籤合同,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你們可依照合同法規定追究公司違約責任。

合同到期已經兩個多月了沒簽合同公司又不想要我了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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