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必須向你支付每月兩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除了要支付加班費,還可能要支付賠償金。
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這些的關鍵是你要有證據,證明你上班36天的證據。
2樓:
勞動合同法第82調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細節你要問問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找新聞夜航 電視 報紙 記者 申請勞動仲裁 很多方式,去你們那邊的社保局諮詢下
4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請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公司人事說因工作能力達不到要辭退,被公司辭退的員工,是不是有兩個月的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及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以不能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3個條件: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2.
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後,單位要為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3.之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否則屬於違法辭退,要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參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工作不到一個月 被辭退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不給發工資 我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樓:蒼洱白子
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賠償。
9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應該立刻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但是你如果沒有證據是很多問題,你考慮一下,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提供哪些證據,可以證明你的勞動關係。
10樓:西安惠律師
1,保留提供勞動,構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2,向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可以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補發欠付工資。如果不是違法解除,而是因為你違紀違規被解除,那爭取空間就比較小,可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還要支付賠償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在公司工作的證據,然後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支付所欠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招聘的時候是什麼職位,實際工作的內容是否與原先不同。巨大影響?請公司出示相關證明。試用期內,勞動者是可以提出辭職的。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不發工資,違法,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13樓:法海暢遊
帶著你的身份證,和能證明你在這個公司工作的證據直接去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你的這種情況,企業會及時給你支付工資的,企業不會為了欠你這點工資,讓勞動監察大隊盯上的,這樣企業會很麻煩的。
14樓:
收集事實勞動關係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事實勞動關係以及支付未發放工資。
15樓:柳雍
不可能吧?你去找他們談談看看怎麼說,不行去勞動局裡面找
16樓:匿名使用者
到勞動監察去說明情況
由於是當地**
建議撥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12333或撥打**114諮詢一下
公司把我辭退了還不發工資怎麼辦?沒簽勞動合同
17樓:特特拉姆咯哦
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8樓:乙小甲
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被公司辭退多久可以拿到工資被公司辭退多久可以拿到工資?
一 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1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2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
公司辭退我,是否可以現金結工資,被公司辭退了,工資結算是現結的麼?
按照你的說法因該是第四條或第五條,另外方法工資的時間是工作交接完成後,支付工資及補償,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還不能解決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不需要仲裁費的。以下你瞭解一下 1 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麼,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2 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
我被公司辭退,不給任何證明,讓我第二天不用上班工資也不結清,請問該怎麼做
碰到這樣的公司,就到社保局投訴他,進行勞動仲裁,你能拿到應該拿到的,國家也會處罰他的 有證據嗎?有證據的話,可以先自己協商,協商無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學會維權,以法律的手段。仲裁不收費,到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不太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