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童謠寶貝
一、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給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2樓:書生之見是我
如果是公司辭退你,一般是你離開的時候就結清工資,也可以是到公司下一個發工資的日子結清你的工資,這是在辭退時候要說清楚。
3樓:嘴上笑嘻嘻嘻
應該順延到下次發工資的時候吧,按照正常理解是這樣的
正式員工被辭退多久能拿工資。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原則上講,被公司辭退,工
資應即時支付,最遲不能超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
公司的做法違法。
且由於公司「突然通知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的做法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5樓:上海普道財務諮詢****
您是否辦理離職證明之類的?
員工被辭退可以拿到工資嗎
6樓:帥氣的小宇宙
員工被辭退可以拿到工資。不給發工資,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應支付勞動報酬,如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向勞動監察投訴需要以下材料: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樓:信立強專業勞務
無論因為什麼原因,單位是不能拖欠職工工資的,依照當地的工資支付條例,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你的工資。
針對工資,各地法規大同小異,例如《北京工資支付規定》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
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事項外,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工資應當符合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扣除後的餘額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如果單位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的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考慮是下面的哪一種情形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10樓:寶沈聲欣
可以的,被辭退是馬上拿工資的。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支付,回勞動合同法上有規定,用人答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手裡有公司給的補償金何時支付的檔案,簡單點可以去勞動稽查部門舉報公司未按時支付工資及補償金,這個屬於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也不可能會老家慢慢等,當然也可以去進行勞動仲裁。這個都是會被支援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發。
公司制度有明文規定麼?
公司制度是否合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情況公司是有權不發工資的、因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且令公司榮譽受損!
13樓:a麗
應該要發,違反制度可罰款。看你有沒有過試用期
公司辭退我,是否可以現金結工資,被公司辭退了,工資結算是現結的麼?
按照你的說法因該是第四條或第五條,另外方法工資的時間是工作交接完成後,支付工資及補償,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還不能解決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不需要仲裁費的。以下你瞭解一下 1 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麼,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2 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
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2010年10月到2013年8月 這麼計算 2010.10 2011.9 1個月工資2011.10 2012.9 1個月工資2012.09 2013.8 1個月工資 超過6個月不...
上班幾天被辭退怎麼辦,能馬上拿到工資嗎
應該不可以,一般的單位都是下發工資,那麼你的工資就在你離職的下個月的公司發薪日給你。這個你自己向人力資源反饋,你跟他的應該解除了,應該不能喲。一般得等公司下個月發這個月工資時候才會跟你結算,或者找人事說一下。勞動者上班幾天被辭退,是能馬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