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房子沒有辦房本,能否直接寫上孫子的名字,需要姑姑同意姑姑有權繼承房產嗎

2022-10-15 12:23:06 字數 1477 閱讀 5045

1樓:海神之伈

一、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  我國《繼承法》第10條明確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  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我國《繼承法》只規定了兩個繼承順序,  在同一個繼承順序中的繼承不存在先後順序之分,同一順序中的繼承人對被繼承  人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利。  二、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一般原則  遺產須按法律規定的原則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  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  務,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  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  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  相近。

  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的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  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三、法定繼承的特別規定  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這些特殊情況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難以維  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備勞動能  力或因年邁、疾病等原因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對於具備上述條件的繼  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必須給予照顧,其實際取得遺產份額,應當較其他繼承人  多。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  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指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扶養、撫養和贍養  義務的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或者提供了主要勞務扶  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處於相互緊密  聯絡狀態,彼此相互關心和照顧。

對於符合上述情況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  以適當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  不分或者少分。  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  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條件下,如果拒絕履行上述義務,那麼在分配遺產時,不  應分給這類繼承人任何遺產,或者僅分給其極少數額的遺產,以此作為對這類繼  承人的法律制裁。

但應注意,如果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  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所應取得的遺產份額。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的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  分配也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不均等分  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的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2樓:我們生活很幸福

你的父母和姑姑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父親死後,沒有遺囑情況他的房子我沒有說放棄繼承,我弟弟能過戶

不能的,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陪遺產 已經過來戶了,你父母就無權處 源置這房子了。你弟弟的做法bai太過分,過戶到他du名下還說zhi 得過去,到他兒子名下可就dao是心術有問題了。等待你父母的將是有家難歸,為了老人,你必須讓你弟弟的兒子出具一張具有法律效益的保障你父母居住權的保證書...

男朋友家沒錢沒房父親也沒工作房子都是租的

我自己覺得,這個社會很現實的,海誓山盟都是假的,不要有房,有車。但人要上進心,待人誠懇。如果人沒上進心,給座金山都能吃空。樓主的男朋友有上進心嗎?還有一定要對自己好,男朋友的家人也要對自己好,不然,嫁過去後,日子過得不舒服,自己的家人也反對,那日子過得多窩心啊!就個人意見,如果樓主家景比較好的話,自...

江西鄱陽農村房子沒有地政的。黑戶房可以過戶不。不動產政策一出

一般來說產權證就是不動產證,所以你問的問題有點奇怪。商品房的話有產權證就可以過戶了。如果是自建房,那麼還多一個土地證,必須有這兩個證才能過戶。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的情況下,可以更換不動產證嗎 以昆明為例bai 一 按照du 昆明市人民zhi 關於昆明市實施不dao動產統一登記內的通告 容 昆政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