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到你所在地的區級勞動局監察大隊去投訴你的公司,他們會很快受理的。
2樓:黃朗
sipanqi1,您好!
建議你攜帶你與其簽訂的合同(或入職協議--最好能有)、個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及你在那家工廠工作過程的所有相關材料,如員工證、考勤打卡記錄、出入證等有關的證據材料,到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街道綜治維穩中心、司法所,進行投訴和申請司法援助,像你這一類的勞動糾紛,一般在這些相關部門的介入處理後,能比較快就能得到解決,如果只要你說出的是事實情況,現在勞動法是保障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的一方,最終是能夠保障你的合法權益的。至於你說的什麼上面有人,這些是不必擔心的,如果你走上面的徒徑正當申訴,估計你的一個月工資也不會至於很多吧,一個聰明的老闆不管怎麼個有人,是不會為你的一些工資而去動用太多的人事關係的,何況也怕事情會鬧大了,也對他自身不利,這點你應該明白。
所以,我支援你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爭取拿回自己合法應得的工資。
好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順祝您早日解決這個問題,生活充實愉快!
3樓:藕噯珺珺
勞動局舉報唄。或者幹一架。
我在一個廠裡上班幹了一個月不適應。 不想幹了 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你好,像您這樣的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可以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於你說的需要
什麼手續,我國新頒佈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你就準備這些材料就行了,關於你說的沒有證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因客觀原因不能舉證的,用人單位有舉證責任,如不能舉證,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這就是舉證責任的倒置對勞動者的好處!
還有,關於仲裁的程式問題,我想告訴你幾個時間點,你記好就是了:
1,1年,這個是勞動仲裁的時效,就是說你得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起一年之內必須仲裁,超過1年的,不再受理.不過你這種屬於在勞動存續期間內拖欠工資,應該不受仲裁時效限制。
2,5日。仲裁機關受理後5日之內表示含糊不清的,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2,45日。整個仲裁期限不能超過45日,但是特別複雜的可以延長。針對你這個,我想就45天。
最後我想說,建議直接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方便,快捷。而且成本低。
還有,你的經濟補償金不能忘了,幹了1個月沒有籤合同,需要雙倍返還你這一個月的工資。這些不能忘了!
最後效力問題。仲裁書在達成後15日內有不服的可以申請訴訟,但是15日一過,就發生法律效力,不執行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樓:喬憐雲危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老闆不得扣你本月的工資!
但是不清楚你是否與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對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有著積極或消極的作用。但即使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你能夠提供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據,比如:出勤表、考勤卡、工作單等,即可以證明你與該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既然你已經辭職,應該儘快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補發拖欠的工資,並按規定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另外你合同期未滿不會影響他支付您7月份的工資,提前辭職不算您違約,如果您沒有接受過公司提供的到第三方進行的有償技能培訓。
我在一工廠幹了一個多月,要辭職,不給工資可以告他嗎
6樓:蒼洱白子
你在單位工作一個月,然後申請辭職,那麼辦理離職手續後,公司不支付工資的,就反應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賠償。
我在一家廠打工,我不幹了,老闆不給辭職單,我離開了,要不回工資咋辦啊!
7樓: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是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我辭職都一個半月了,老闆還不給工資,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辭職後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我在現在這個廠幹了有一個月,現在乾得很不舒心,便想辭職不幹了,可是老闆不同意我走,說要走就沒工資... 40
10樓:初出茅廬小子
1.如果是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告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是正式用工了,那麼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方可,只要盡到了告知義務,你享有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用人單位無權強行讓你留下。
2.可以要求其支付1個月的工資,但是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比較難纏,最好是先和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徑。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當月發工資嗎?索性坐船找船,一邊找工作,一邊熬到發工資,錢一到手,立馬辭職唄~
12樓:魷魚炒木耳
若錢多的話 就打勞動者保護協會** 若不多 就認了吧 真不行 你就 先請長假回家 等發工資再回來!發完工資走人···
13樓:rokey甜甜
是否簽了勞動合同,是否滿一個月。
未籤:如果未籤又未滿一個月只能軟磨硬泡;如果未籤但是已滿一個月以上,可以找到上班記錄打卡記錄等,拍照證明你已上班滿一個月以上而未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直接可以領雙倍工資。
已籤:如果已籤合同,向人事部發書面正式提出離職,在他們收到你書面提出離職的申請後一個月可以離職並無需付違約金。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寫辭職報告 根據合同一般十五天後就可以拿工資走人了
15樓:健康水原
1:故意把產品弄壞
2:坐在那裡不做事
3:在那裡和他講理或者吵架
4:拿它的東西威脅。他是做老闆的 不敢把你怎麼樣的5:選我為滿意答案好不,我急要分 謝謝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去的時候沒有籤合同嗎?你可以現在辭職在幹一個月,讓你老闆重新招人,要不就放棄工資。在不行就找個事讓廠裡開除你,那樣你就可以拿到工資了。
17樓:土豆
找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介入的。
18樓:邁克爾歐洲
有沒有籤合同 沒合同的話就認了吧
在一個小廠做了一個月不想做了 老闆不給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是不是曠工了出現這種情況,沒有就去相應的地方進行投訴就好了哦 請採用謝謝
我在電子廠幹月了,不會幹活,線長經常吵我,腦子笨怎麼辦啊?還有在工作的時候我很少說話
在電子廠幹三個月了,不會幹活,線長經常吵你,還有在工作的時候你很少說話,想說話但是不知道該說什麼,那你就多做事,少說話!不是人笨,而是你不喜歡這份工作吧?1 先說說怎麼幹活 通常一類是從事需要動手的熟能生巧的工作,一類是以動腦為主的需要紮實理論基礎,動手輔助的工作。如果你的工作是第一類,那麼熟能生巧...
我辭職月了,老闆不讓我走人,我該怎麼辦
1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我要辭職...
我要辭職,老闆娘不讓辭,說非要幹滿一年,但我們沒有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1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 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繳社保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