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拿了經濟補償金走人吧,因為你在那裡在幹多久也不會有什麼好處了。還不如早謀出路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現在是全球性金融風暴,外面工作不好找,降工資很正常,我覺得你吧,往長遠的打算還是更換部門或是停薪留職.
自己辭職的話連錢都沒得補,要是公司裁你呢,還有得錢補,你自己看吧,哪個划算些
3樓:傅立果
如果自覺有才華有實力就不必要呆一棵樹吊死,可以考慮換個工作。
前提是需要先找好工作,現在**真的很不好。必須慎重考慮~~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籤合同了,那公司現在要求你們離職,不屬於你個人行為,是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和公司協商,要求公司提供補償,然後離職再找工作
我在公司幹了七年零月合同還差1年到期公司解除合同應怎麼賠幾個月工資
看單位解僱原因決定是否有補償金 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僱,沒補償金 其他理由解僱按工作年限補償7.5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
在公司簽了一年合同,但是工作月的時候公司因為要裁員,就拿我遲到過幾次的事情來要求我自動離職,請
你主動辭職,或者單位以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僱都沒補償 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違法用工情形辭職或者單位以其他理由解僱,補償你1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
我在公司做了1年零月合同簽到明年10月他現在把我解僱了應怎麼賠償
首先,你要知道公司是以什麼原因把你解僱了。這關係到你是否獲得經濟補償,或者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或賠償。第二,你要清楚你們當時的勞動合同對解除勞動合同是怎麼約定的。第三,你在公司裡做了1年零4個月,那麼關於你獲得經濟補償的部分,應該會需要分段計算,也就是以 勞動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施行為界限。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