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易軼說婚姻
您好!可以寫遺囑,但是要看他在立遺囑的時候是否是精神病發作期。
如果是在精神病發作期立的遺囑就視為無效,如果是在間歇期也就是在正常期立的遺囑,就有效。如何區分當時到底是發作期還是間歇期,應該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精神病鑑定,這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繼承規則及順序進行繼承。《繼承法》第十條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法律條文中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以上人員為第一繼承人繼承,均可繼承父母一方去世所留下的財產繼承。如果還有其他特殊協議及約定,是協議及約定內容來進行詳細區分。
如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確定放棄財產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對於遺產繼承比例一般為平均分配,通過所有繼承人一致商議可以自行決定分配比例的,值得注意的是繼承人自身有能力卻不盡到撫養義務的,理應少分或者不能參與遺產分配。
2樓:皆有可能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 直接規定的繼承人 範圍、繼承順序和 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法定 繼承是乙個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繼承法》第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並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即告成立。隸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隨時可提出繼承遺產,亦可在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未作明示放棄的,則視為預設其繼承權。
當其他繼承人故意拖延,導致繼承權無法實現時,主張分割遺產的繼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繼承遺產訴訟,其他繼承人均為被告。
關於舅舅的房產繼承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首先是配偶父母子女,你舅媽100%法定繼承,她要給誰都可以,沒有舅媽遺囑的話,在往下排只要是法定繼承人都有份。
4樓:網友
繼承首先由遺囑決定,無遺囑則遵法定。按法定姐姐如有孩子也有繼承權,沒有的話舅媽100%繼承,無關登記變更。舅媽如過今後過世,是由她的親屬優先繼承。
你舅舅沒留下任何遺囑,其實也是一種意願,你母親不必糾結了。
5樓:狼有豺
法律上就是你舅媽的了!!人家想給誰就給誰,就算舅舅在天上肯定也是支援你舅媽的。人家夫妻一起奮鬥的,你們有啥不甘心。
如果想分一杯羹,那現在就要行動,和舅媽攤牌、協商做公證,這個只能私下協商,人家給多少是多少,你們儘量爭取,法律是不支援你們的!但是我個人覺得得不償失,為了一點利益,少了乙個舅媽!
舅舅的房產可以過戶到外甥名下麼
6樓:網友
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規定舅舅的房產可以過戶到外甥名下。
贈與的程式。舅舅寫乙份贈與協議:寫明贈與外甥後到公證部門公證,之後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
也可以通過買賣的程式。走買賣過戶程式:舅舅是賣方,外甥是買方,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籤後辦理過戶。
一、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二、房屋過戶費。
繼承主要費用 。
繼承權公證 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
贈與主要費用 個稅+契稅+公證費 如果以贈與方式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但因為贈與是被認為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還需要契稅和贈與公證費,這些費用要遠遠高於買賣過戶的稅費。
買賣主要費用 。
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徵的,同時個稅也免徵,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進行買賣過戶,這樣稅費比較少。可以繼承過戶,之前到公證處公證,說明房子願意留給你,這樣稅費最少。
8樓:老頑童
按買賣過戶需要交流轉稅(前一陣有親屬過戶可以部分免稅,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按贈與過戶要交所得稅。都需要到房管所辦理。
不管按什麼方式辦理,一般都需要房主本人出面,且簽字。他若能完成這些操作就不需要什麼了。不然還是有些麻煩的(主要是防止被惡意轉戶).
9樓:網友
過戶交稅就行,契稅。你舅舅同意就不會有糾紛。
二舅舅的房產有誰繼承
10樓:姚在路上
第。
一、第一種情況:二舅先死、外婆後死。二舅財產由外婆、外公(如果外公還在世的話)繼承。
外婆死時,財產由外婆的父母(如果還在世的話)、第二任配偶(如果還在世的話)、大兒子、小兒子的孩子、大女兒、小女兒繼承;如果小兒子的媳婦盡了撫養外婆的義務,可以適當分得外婆財產;
第。二、第二種情況:外婆先死、二舅後死。外婆財產由外婆的父母(如果還在世的話)、第二任配偶(如果還在世的話)、大兒子、二兒子、小兒子的孩子、大女兒、小女兒繼承;如果小兒子的媳婦盡了撫養外婆的義務,可以適當分得外婆財產。
二舅死時,財產由外公繼承(如果還在世的話),如果外公不在世了,就有大舅、大女兒、小女兒繼承。
第。三、這是乙個相對複雜的繼承權問題,涉及法定繼承、代位繼承、轉繼承、喪偶兒媳繼承等情況。其中在第二種情況下,大兒子是否能繼承二兒子的財產還需根據事實情況具體分析。
11樓:逍遙
你好這個要看你外婆先去世還是你二舅先去世,如果你外婆先去世:
根據法定繼承第一順位:配偶、父母、子女,以上人員都不在了,由第二順位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位是:兄弟姐妹和祖父母與外祖父母。
這樣繼承人就是:你大舅、小舅的孩子(代位繼承)、兩個姑姑平均繼承,你小舅老婆無繼承權。
如果是你二舅先走,另論。
12樓:網友
你的情況很複雜,介紹情況中也有很多個人傾向,但是法律是公允的,只能就事說事,首先你二舅沒有後人,由於精神問題,也沒有確定繼承人,所以他的房子第一繼承人就是你們的外婆,此外,就是他的兄弟和他的2姐妹 ,這是自然序列,無遺囑就是上述5人均分了。另外,希望你們好好照顧你們的外婆和舅舅,因為你們照顧他們是為了親情,不是房子對不對。當然,在尊重你們舅舅的意見的同時,也有其他辦法的,好了,就說這些。
說的有理,須採納!
關於房屋繼承權的問題請指點
13樓:網友
不管你舅舅有沒有私自改名的行為,沒證據就證明不了。
法律上你舅舅才是房屋的產權人,你媽媽是不可能繼承你舅舅的房產的。
除非你舅舅自願才行。
當初你舅舅去改名的時候是不需要公證的,只要老人同意,拿上老人和他的身份證一起去國土部門辦理過戶或贈與就行了。所以他的行為不違法!
14樓:網友
你媽不再有房產繼承權。
因為該房屋的產權人已經是你舅舅,只有你舅媽和他們的子女才有繼承權。
在未經舅舅一家人許可條件下,外甥可以繼承舅舅的房產嗎?
15樓:錦語良言
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舅舅有贈予協議和遺囑,而且是經過公證的。
16樓:網友
你好,不可以的,首先你都未經過舅舅一家人的許可,其次在法律上來講,你舅舅的房產應當他自己子女來繼承,所以你最好經過你舅舅一家人的同意哦。
17樓:風清葉
舅舅的房產繼承人應該是他的妻子,其次是子女還有父母,外甥外甥女排在後面,如果沒有指定繼承人會按照順序繼承人來選定,所以外甥無法繼承舅舅的財產。
18樓:踏浪看海
味精舅舅一家允許yy就想繼承舅舅的財產,這個好像絕對不可能了,首先你想繼承誰的財產,誰就應該,允許你繼承他的財產,如果房主不同意,你繼承他的房產,那麼你不能強行的繼承人家的房產,所以我認為這個是不可以的。
19樓:雲夢之巔
既然舅舅一家人都不許可,外甥肯定不能繼承舅舅的房產的。
20樓:網友
外甥不是舅舅財產的法定繼承人,沒有繼承財產的權利。
21樓:網友
你要經過舅舅一家人的許可,你才可以繼承吧。
22樓:網友
繼承不是空口說說就能實現的。。。
23樓:紅苕藥
應該不可以吧!沒有人同意。怎麼可以繼承呀?
24樓:網友
在末經舅舅一家人許可條件下,外甥不可以繼承舅舅的房產。
外甥可否繼承舅舅的房產?如果能,要怎樣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25樓:大源
外甥和舅舅不屬於第一繼承人的關係。你舅舅如果有寫遺囑給你就可以。
26樓:磠瑼昢
村民王剛與劉氏系夫妻關係,王剛於1970年死亡,王劉氏於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長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結婚,均未有子女,長子王甲於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於2008年死亡,長女李王氏婚後生育一子李寶林,於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國後,房產被當時的大隊沒收,1980年落實政策時,村委會為當時在世的王劉氏與次子王乙建造房屋兩間,**為其發放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房產所有權人及土地使用權人登記在王乙名下,1984年落實政策第一輪土地承包時王乙之母已無勞動能力,王乙也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在村委會的協調下,承包土地歸王乙的外甥及王劉氏氏的外孫李寶林經營,由李寶林承擔該母子的生養病葬、衣食住行的義務,待該母子死亡後上述房產歸李寶林所有,該協議系口頭約定,沒有形成文字,經村委會協調後,雙方確實按協調約定的結果全面履行,該母子生前對李寶林履行約定的行為表示滿意,該母子死亡後,其房產承包土地仍由李寶林管理,問,按法律規定李寶林是否可以繼承王乙與王劉氏的二間房產,如可繼承,應怎樣辦理此房產的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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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房產證抄,那麼房產證是您的,誰也掙不去,如果是婆婆的,這房子你只能繼承你丈夫的一份,也就是說遺產你小姑子和你各一半,與戶口無關,因為繼承的是房產,不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不能繼承。2 如果沒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的話,這個房產就屬於遺產,執行遺產分配程式,你丈夫和你小姑子各一半,顯然,小姑子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