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蓋普希金
解除勞動合同復
當日應該結清制
工資,拖欠工
bai資違法。
拖欠工資,不du發工資、剋扣
zhi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電dao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11月15號需全部結清!!!有問題找勞動局
3樓:匿名使用者
11.15拿30+9天工資!
如果我一號開始上班,壓半個月工資,每月十五號發工資,這怎麼算啊,
4樓:baby無知的螞蟻
根據描述是bai可以判定單位每月十五日du發zhi放上個月一日到三十一日的工資
dao,所以員工每次專領取工屬資時需要計算上個月正個月工資即可。
而發工資當月還有十五天上班是在下個月十五日發放工資時進行計算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月工資除以30=日工資。
日工資乘以14=當月工資。
當月15日起到下個月15日為一個新的計算週期,以此類推。
6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下個月十五號發你上個月一整月的工資以此類推還是壓了半個月如果是月底發工資才算壓了一個月
例如我8月1號上班,公司9月10才發工資那是不是算押了我10天工資
我8月1號上班,公司9月10才發工資不算是押了10天的工資,9月份的10天工資是會在10月份發放的,等於工資總髮放額沒有減少。在相關法律規定中也屬於按月支付了工資,是不違反法律的。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比如,我1月1號正式上班,壓月工資,同事都是在每個月5號這天發工資,我要什麼時候才能拿到工資
三月五號可以拿到一月份工資 你應該三月五號就領到一月份工資了!有倆種,國企都是上發,就是第一次就給你倆月 就是說連頭月和這月 的 私企,那應該是滿月才給,就是下發,你這個例,應該是3月了。btw 這不和法的。三月五號可以領到一月份工資,本人在家紡紗廠上班,今年4月1號去的,太累不想幹了,公司每個月都...
公司每月15號發工資,假如3月1號入職,那3月15號會發工資嗎
不會,一般公司都會先壓半個月的,可能下個月15號會把這半個月補齊 不會,要4月15號才發工資。15號是發上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是這樣子的。你以為財務算工資都那麼快呀,馬上就能把前一天的工資算出來了。你以為公司就你一個人嗎?不會發工資,要4月15號發3月份的工資。公司每月15號發工資,假如3月1號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