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滾蛋吧丶
回答您好
不需要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終止合同,不屬於無故辭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要對勞動者給予補償。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即原訂立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延長有效期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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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合同到期被辭退有什麼補償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到期了你同意再籤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那就應該支付你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到期了,你自己要求離開,那就沒有補償金。
3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藍夢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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