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用人單位違法,補償11個工資,你目前法律上屬於和單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如下: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第三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解釋:用工之日起第一個月給單位時間和你簽訂合同,第2個月到第12個月還為簽訂合同補償雙倍工資) 滿一年的法律上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但用人單位必須補書面勞動合同。
現在用人單位要和你接觸勞動關係的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演算法具體看勞動合同法47條)
如果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補償金。除非用人單位有第38條的情況。
現在你只要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沒有籤合同)。
你可以向勞動部門仲裁
以上資訊希望能幫到你。
2樓:無知的家屬
你們公司已經觸犯了勞動條例了,你只要能證明你在這裡工作了4年多,就可以到勞動局告你們公司,公司都有試用期,試用期裡也有對臨時工的保障,而且試用期最長是3個月,過了3個月就要籤正式的勞動合同了。你到勞動局提供在職時長證明就可以搞你們老闆了。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第三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我在單位工作一年單位辭退我,讓我籤辭職報告為了工資我簽了,發工資時扣我1100元工作服錢,是否合理
可以要回。你可將你的情況寫成書面的東西,帶上能證明你是公司的員工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 工作證 工牌 工資條及單位扣押工資的相關證據到所在地街道勞動站的監察部門 監察大隊 或者信訪部門舉報,也可撥打 12333舉報,還可到當地工會尋求幫助 12351 將這些材料交給他們,他們會協助你處理。如果還不行,...
我在單位工作兩年,現以辭職,現在換個單位上班,體檢時聽力不合格,沒法上班,這算是職業病嗎
不算。我國的標準 gbz188 太坑爹,如果你高頻聽力損失較大的話,繼續在原噪聲崗位,屬於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是不屬於噪聲禁忌症的。但是一旦你換了單位,屬於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就是噪聲禁忌症,不能上崗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這個意思,就是這麼規定。上家單位有離崗體檢嗎?如果沒有做,可以向安監局投訴 ...
在同一單位工作20多年,離退休還有八年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同一單位工作20多年,離退休還有八年不符合 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保護性條件,如果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與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賠償金。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