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某公司要求員工不想簽訂勞動合同者,需簽訂附件二這個是應該的,否則將來勞動者如主張單位不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單位將沒有證據否定
且所有人離職前須簽訂附件一
如果所謂的離職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而且解除勞動關係的原因不是欠工資\強迫勞動什麼什麼那些因單位的原因,那麼要求籤訂附件一是沒有問題的
2樓:
1、此單位i要求員工不想簽訂勞動合同者,需簽訂附件二,符合法律規定,因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員工拒絕簽訂,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單位要員工簽訂這個是為了以後能夠證明是員工拒籤。
2、單位要求員工離職時簽訂附件一,不合法。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取決於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終止或解除條件。即使員工認可單位的解除,只要單位的解除或終止行為違背國家法律規定,仍可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
否則,《勞動合同法》關於解除條件的規定毫無意義。不過此問題在法律界有不同的認識,員工離職時,若認為單位違法樂,最好不要貿然籤!
3樓:塞外老狼
不符合勞動法。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上述兩個附件,都是用人單位為規避法律而制定的格式條款。
但是都不符合法律規定:附件一,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申請;附件二即使勞動者簽收,也不能作為不籤勞動合同的抗辯理由,因為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法定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肯定要籤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不過以前工作的那段時間,從2023年開始,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工作多久就支付多久,不過只有到當地勞動仲載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免仲裁費),還可能有加班費,很划算哈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單位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附件一是單位把離職的原因都推到了勞動者身上,從而規避了單位需要承擔的責任,附件二單位是想規避員工不籤勞動合同向單位主張雙倍工資的風險。如果和實際情況不符,這兩份檔案是不能籤的。
有關勞動法問題,請賜教,勞動法辭退員工規定
我國勞動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體制,它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以上兩法的司法解釋與實施細則,還包括 和勞動部 勞動社會保障部 的行政法規等組成勞動法體系 勞動法 及勞動法體系的各種法律法規 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 它是從...
有關勞動法的問題我的問題如下 我在公司工作快兩年了,但是公司現在只給底薪,然後什麼福利待遇都沒
1 關於5000押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可以隨時找用人單位退還本金5000及利息。2 關於雙倍工資。由於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分為三個階段,1 未籤勞動合同30天內...
有關勞動法的知識 80分,,請進啊
1 就是說現在我要是和他籤合同,他是不是要賠我6個月的工資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7個月的工資。2 如果他不給我怎麼辦。可以去勞動局告他嗎?可以。你可以先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如果還不給,就去勞動仲裁。3 如果我不做了又會怎麼樣?如果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30天通知,到期直接走人就行了。如果你是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