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時跟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2-01-06 13:06:59 字數 5746 閱讀 4742

1樓:不起眼的小過客

關鍵看兩家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它們都沒有異議 ,法律上是允許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華律網

不可以同時和兩個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單位要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就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勞動合同進行鑑證,現在勞動合同鑑證都是實名制的,都是全國聯網的,錄表的時候,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重複是不可以錄到電腦裡的,所以不可能同時和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樓:千奕森良才

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且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4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1.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話可以;全日制的不可以,因此你的情形不可以同時跟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它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它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樓:燒掉軍旗

你這情況較複雜,根據具體情實際況來看,我認為:

可以跟新公司簽訂合同,但可以想個理由要求不辦社保。

讓新公司把應承擔的社保的費用,以現金形式發給你,你個人可以作為收入也好,交給原單位作為提高原單位社保的補充也好。

這樣很安全,沒有人能查到你。

注:提高原單位社保基數對你有好處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單位可以追究你法律責任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不可以,被查出來你要賠償

一個人可以同時和兩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嗎?

8樓:劉

1.一個勞動者是否可以和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關鍵看兩家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它們都沒有異議 ,法律上是允許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至於繳納社保,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我國現行法律只支援在一處繳納社保。

9樓:長不大的林子

1、不可以同時和兩個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單位要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就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勞動和同進行鑑證,現在勞動合同鑑證都是實名制的,都是全國聯網的,錄表的時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重複是不可以錄到電腦裡的,所以不可能同時和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社保同理,不可能同時繳納兩份社保的稅的。

10樓:

關鍵看兩家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它們都沒有異議 ,法律上是允許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至於繳納社保,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我國現行法律只支援在一處繳納社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1樓:生活達人小鄭老師

根據相關規定,一個人不能夠同時服務兩家公司,當然了,如果兩家公司願意的話是沒有問題的。

12樓:逍遙觀人生

一個人可以同時和兩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只要有能力籤10家也可以

13樓:蒼洱白子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而且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14樓:大和娛樂工業設計

是否可以同時和兩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的,按照常理來說是不可以的,但是呢,可以去做兼職這是可以的。

15樓:張鈺濤

這個問題暫時還沒有確切的答案,你可以在等等其他人回答,或者自己去網上搜搜,貼吧論壇之類的地方看看,也許有人知道。

16樓:好明天會更好的

在這家公司,已經辭職,但是勞動合同還沒有解除,可以和其它公司籤,合同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和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違反法律。也可以異地上社保,繳稅當然也可以。不過異地上社保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因為你花了2份錢。你可以與其中一個公司協商,將社保折為現金。

18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肯定不可以同時繳納,因為全國都是一人一號的;

稅的話可以同時扣除,即使你不想扣,國家也會去查。

合同也是可以一起籤的,但是你自己要考慮以後產生的麻煩。萬一有什麼問題,會出現互相推諉的問題。

很多情況下,都是開始大家搶著要,出了意外,大家往外推。

19樓:歧路孤鳴

笨。你自己開40家公司,都能擔任董事長

一個人可以同時和兩家公司簽定勞動合同嗎

20樓:假面

一個勞動者是否可以和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關鍵看兩家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它們都沒有異議 ,法律上是允許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至於繳納社保,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我國現行法律只支援在一處繳納社保。

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

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1樓:華律網

不可以同時和兩個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單位要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就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勞動合同進行鑑證,現在勞動合同鑑證都是實名制的,都是全國聯網的,錄表的時候,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重複是不可以錄到電腦裡的,所以不可能同時和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2樓:

在不牴觸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下,一個人可以同時與多家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短期、臨時、計件類的合同都可以多籤,但不得侵犯原合同單位利益。比如一些有保密競業條款的企業。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一般只能與一家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當然,因為業務需要,你可以在多家單位服務。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有反勞動法的規定

一個員工可以和兩家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嗎

25樓:郭某某律師

如果被單位發現,單位可依法開除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請問一個人能與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26樓:華律網

不可以同時和兩個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單位要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就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勞動合同進行鑑證,現在勞動合同鑑證都是實名制的,都是全國聯網的,錄表的時候,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重複是不可以錄到電腦裡的,所以不可能同時和兩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你籤一萬份都是你的權利,只要你能夠勝任工作。

這個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很明確。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8樓:石老師的課件

只要公司同意,一個人可以同時與不同的兩家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9樓:尨蓇厵菭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而且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寫什麼,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勞動合同裡必須有的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非標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第二,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合同是有時限的,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同時勞動合同也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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