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最多賠償幾年,加班費補償金可以追訴到幾年,根據是什麼

2022-01-11 17:34:18 字數 3817 閱讀 9092

1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證明的加班費,在仲裁時效之內主張的,都會被支援。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是否被支援,有兩個關節點,一是仲裁時效,二是證據。

一、時效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適用特殊時效,從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時起算為一年。

二、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果」。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需要自己舉證,但往往勞動者自己很難掌握完善的加班證據,這就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據。雖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證據不提供承擔不利後果,但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工資表等證據最低儲存期限兩年,用人單位只需對不提供兩年內證據承擔後果,因此也就有了超過兩年的加班費很難得到支援的情況。

2樓:周律師

如果勞動者在職期間就向公司主張加班費,那麼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您有證據證明公司安排你加班,那麼都是可以主張加班費的。而在勞動關係解除之後再主張加班費,那麼一般必須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並且只能主張最近2年時間內的加班費。

3樓:海警

只能追朔一年以內的加班費,超過一年的無法追朔。

4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費怎麼會用年計算呢?加班費是按天計算的!而且與工作年限不掛鉤,只與你的工資掛鉤。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規定,下班後的加時工作時間,是按你小時工資的1.5倍計算,公休日加班,如果後來又安排你倒休了,不付加班費,如果沒倒休,按日工資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按日工資的3倍計算

5樓:蘿麗小饒

無年限規定,以實際加班的時間計算,節假日加班按百分之二百來計算。

請問勞動法,關於加班費最多補償年限

6樓:華律網

我國勞動法規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勞動者1.5倍工資,週末加班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資。《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樓:up向上

勞動法對補發加班費的追溯年限沒有限制,但在實際索取時,會受如下情況約束:

1、若已離職,受仲裁時效的約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如果已離開該單位,且距該單位最後一次發放工資給你的時間已過一年,中途又沒有向該單位提出過補發加班費的要求,也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況,則視為已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仲裁庭和法庭將不予受理。

2、舉證能力的約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規定「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

一般要求用人單位對考勤表等儲存2年即可。因此,超過2年的加班記錄,如果主張人自已不能舉證,用人單位又不承認,可能存在不受仲裁庭或法庭支援的情況。

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加班費標準給你說下。1、平時加班按1.5倍工資計算。2、週末加班算2倍工資計算。3、法定假日加班算3倍工資計算。

其次:不明白你說的最多補償年限是什麼意思?我自己理解了2種意思,都做了解說,你自己看哪個符合吧。

1、加班費用最多補償年限,意思是可以補償多少年的加班費用?答:只要公司存在沒支付加班費的情況,你在公司幹了10年,那麼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0年的加班費。

2、加班費用最多補償年限,意思是你在離職後多久還能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用?答:如果公司欠你加班費,那麼你需要出具相應的證據,證明了你加班的,然後申請勞動仲裁,現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是1年,也就是說在你離職1年後,你都可以要求公司補償加班費用。

9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費怎麼會用年計算呢?加班費是按天計算的!而且與工作年限不掛鉤,只與你的工資掛鉤。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規定,下班後的加時工作時間,是按你小時工資的1.5倍計算,公休日加班,如果後來又安排你倒休了,不付加班費,如果沒倒休,按日工資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按日工資的3倍計算

10樓:簡簡單單

1、加班費補償,勞動仲裁法可以追究一年內的,如果起訴法可以追究二年內的部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廣東省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08]13號第二十九條勞動者追索兩年前的加班工資,原則上由勞動者負舉證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2年內單位舉證 以後只要勞動者能怎麼就支援

加班費補償金可以追訴到幾年,根據是什麼

12樓:民商法苑

追訴加班費補償金如果通過仲裁的方式進行具有期限的限制,一般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3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廣東省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高法發[2008]13號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追索兩年前的加班工資,原則上由勞動者負舉證責任。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加班費一般只支援兩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補償金是屬於勞動仲裁範疇,仲裁時效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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