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要注意不能違法 依法用工
如果答案對您有幫助、盼採納為最佳答案。
2樓:廣州仇律師
1、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違法。
2、勞動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3、如果沒有律師的幫助,建議你使用勞動局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
3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我公司有一名香港戶籍的員工,請問與該香港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須注意哪些問題?
4樓:城外五十九
與該香港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要為員工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中國的臺灣和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在內地就業按《臺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執行。」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修改後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四條: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用人單位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臺、港、澳人員的,應當為其申請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香港、澳門人員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應當由本人申請辦理就業證。經許可並取得就業證的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臺、港、澳人員,實行備案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規定:
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
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僱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臺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的臺、港、澳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18至60週歲(直接參與經營的投資者和內地急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超過60週歲);
二、身體健康;
三、持有有效旅行證件(包括內地主管機關簽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證件);
四、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明;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樓:無聊聊社會
(一)勞動合同的訂立
據瞭解,公司目前決定部門經理由內地派到香港,員工則在香港本地招聘。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包括:(1)工資率(工資標準)、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周或其他方式計算);(2)工資期;(3)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4)如員工享有年終酬金,則有關年終酬金、部份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無需提前通知對方,無需支付代通知金;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勞動合同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合同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對方,否則需支付代通知金,但不得少於七天。
無試用期或在試用期結束之後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通知期的,依照合同約定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對方,否則需支付代通知金,合同約定的通知期不得少於7天;勞動合同中無明確規定的,應提前不少於1個月提前通知對方,否則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按照發出終止合同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
(1)員工在與其工作相關的事宜上,故意不服從公司合法而又合理的安排(2)員工行為不當
(3)員工犯有欺詐行為或不忠實行為
(4)慣常疏忽職責。
在香港這邊,即時解僱對員工來說,屬於嚴重的紀律處分,企業應慎重採用。
員工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
(1)合理的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
(2)受公司苛待
(3)已受僱不少於5年,並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目前的工作
6樓:上海律師
據我瞭解是需要為這個員工辦理就業許可證的。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寫什麼,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勞動合同裡必須有的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非標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第二,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合同是有時限的,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同時勞動合同也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
與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我提出辭職是否需要提前一月提出申請?否則是不是違約
首先回答你的 問題補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係也受 勞動法 的制約,但並非所有 與簽定勞動合同者相同 的問題,勞動法的條款都能調整。從你的提問可以看出,你已經清楚關於提前30日告知的義務 不論是用人單位亦或勞動者 是針對 解除勞動合同 而在勞動法中設定的,換言之,與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
勞動合同問題,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啊?
只有證據 勞動合同 證明每月工資5千元,私下的缺乏證據支援 一旦發生矛盾 糾紛,沒有寫在合同裡,很難得到支援 證明勞動關係的是勞動合同,不是私下的承諾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2 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 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