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是沒事幹
你好,你的問題由我來為你解答。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法律限制雖然比較寬鬆,但是在司法實踐過程中認定為正當防衛的情況比較少見。就我看來,你提供的情況是一個典型的財產型破壞案件,對方人員的行為比較接近的罪刑是「尋釁滋事罪」「故意破壞財產罪」(故意破壞財產罪的起刑點為5000),但是對你的人身並未構成實質性或者威脅性的損害,是不是這樣?
你想問的問題是:你是否可以還擊。我能以從事檢察工作的經歷向你保證的是:
你可以進行制止,但是還擊要分情況。沒有對你的人身構成威脅的情況下,你對他人的人身進行傷害的,法益衡量的層面上任何財產都比人身權要輕,故而你進行傷害他人的行為如果對對方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的,你可能面臨防衛過當的認定,則以故意傷害罪論處,甚至故意殺人罪。
然而還有一個情況,如果你對對方進行傷害的同時,對方對你大打出手,對你造成損傷的話,就是人吃虧的問題了,即使對方要受到刑事追責,你也受到的實際損害,確實不可取。
我所謂的制止,就是嚴詞制止、命令他們不再侵犯你的財產,如果你已經進行了制止,對方依然進行侵犯的,你可以採取暴力制止的行為(但是暴力不得超過限度),一般包括奪取對方工具,推搡對方等行為。如果他們在你制止的情況下,反而向你進侵犯,如毆打、傷害等行為,那麼恭喜你,你可以進行正當防衛,但是正當防衛依然要有限度,不能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嚴重後果。
但是,我所說的情況是非常具體的,也就是說如果真的發生這個情況,你必須要能夠完全舉證,如何舉證呢? 我建議你安裝攝像頭。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你可以儘可能多地收集證據,以此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其以尋釁滋事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進行立案偵查,如果該案到達起訴階段,你甚至可以向法庭申請禁止令,禁止這些人再接近你的場所。二是一旦發生臨時突發狀況,導致雙方衝突的,你可以以此舉證你的正當防衛行為。
你覺得如何呢?
2樓:因故鄉而註冊
不建議你在對方砸門的時候對對方的人身進行攻擊。
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在對方正在對你的人身或財產進行損害的情況下才可以實施的。
對方只是砸你的門,你卻把他砸倒在地。這在刑法上你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或故意損壞財物罪。因為正當防衛很可能變為防衛過當而承擔責任。
除非是對方砸門,你使用不損害對方身體的手段制止,這是正當防衛。如果對方轉而攻擊你,你為了保護自身安全採取適當方式自衛才是正當防衛。
還有一個重點,如果你向對方挑釁,誘使對方攻擊你,你再實施所謂的防衛,這樣法律是不會認定你的行為是正當防衛。
建議你安個攝像頭,把對方的行為錄下來,下次對方再來你就報警,如果警察來遲了,你就可以把錄音給警察,讓他們追究對方的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制止,是正當防衛,但是致死或重傷絕對是防衛過當,如果有預謀的甚至可以構成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也不是沒有可能。你可以用取證的方法幫助**破案,何必如此?弄個攝像頭不難。
4樓:8月前奏
首先,看對方是什麼人,如果是70歲的老人,未滿18歲的小孩,你阻止或者抓住對方交給警察都可以,但是不可以攻擊他們,否則可能構成犯罪;如果對方是成年人,你可以實施正當防衛,但是正當防衛有必要的限度,而且不可能事先、事後防衛,例如,他們砸門的時候你可以阻止對方,你不能在別人還在路上,在門口還沒動手,你先動手了,或者人家砸完了走的時候,你衝出去給他們一下,這都是不行的,你必須在他實施侵害行為的時候,同步反擊。而且反擊有限度的,人家拿手砸,你用刀砍,這個就明顯不行,人家用刀,你可以用木棍或者從對方手中搶到工具實施反擊都可以,不能提前準備好工具,否則也構成犯罪。作為法律人,建議你能夠與砸門的人進行接觸,看是針對你還是針對原來的老闆,如果是物件搞錯了,你親自說明,而且你報警也知道是誰,公安自然會進行處理。
你暴力回擊,不一定是最好的辦法。
請律師進,關於正當防衛的問題。
5樓:商標註冊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四、物件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有以下10種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1.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2.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
3.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4.對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5.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經喪失繼續侵害能力時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7.防衛挑撥式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即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後藉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
8.對精神病人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9.對合法行為採取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10.起先是正當防衛,但後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6樓:匿名使用者
打你一巴掌,你就動刀子,顯然不是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嚴格規定的,防衛是有限度的,並且是對等的,第一,在對方不再實行傷害時,不能對其「防衛」,第二,對方是手,你是刀子,顯然是不對等的,所以,你如果給對方傷害,是要受到法律處罰的,鑑於你年齡小,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你的監護人,需要賠償對方的傷害損失,
7樓:老種經略相公
你被打了巴掌,卻用刀捅還,即使是在對方傷害你的當時做出的防衛舉動,也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應屬「防衛過當」。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行,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但是你未滿14週歲,即使是故意殺人也不會受刑事處罰!
9樓:淚雨瀟湘天
不可以,正當防衛的限度是受限制的,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0樓:戚廣利
這個不是正當防衛,這是防衛過當,這是法律不允許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防衛必須具備五大要件。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目的是保護合法權益。
四、物件條件: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如果只打一巴掌便停止了侵害,受害人在未受不法侵害威脅時拔刀相向,存在防衛不適時和防衛過當的問題。不滿十四歲故意殺人雖不受刑事處罰,但可能會被收容教養。
關於正當防衛的問題 律師來,
12樓:商標註冊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四、物件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有以下10種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1.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2.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
3.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4.對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5.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經喪失繼續侵害能力時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7.防衛挑撥式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即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後藉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
8.對精神病人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9.對合法行為採取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10.起先是正當防衛,但後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13樓:光若彤
首先建議你別攜帶管制刀具。其次,正當防衛的定義: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
也就是說,一是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二是這種侵害是不法的;三是這種侵害正在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
1、你不能進行防衛挑撥,例如說:「來呀,有本事打我呀。」這種話帶有挑釁意味,一旦你說了,可能構成防衛挑撥,繼而你的防衛就不正當,不構成正當防衛了。
2、避免防衛過當,如果人家只是用拳頭打你,但你卻用利器或板磚之類的把人家打成重傷,那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可能會被判刑的。
3、避免假想防衛,如果人家沒有襲擊你的意圖和舉動,可是你過於激動認定他是要襲擊你的而率先對他出手(而且出手很重),那麼可能構成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屬於正當防衛,要負刑事責任的。
14樓:小炒牛肉
別聽一樓的胡扯,這人沒良心,你要捅死了人你就洗乾淨屁股準備坐牢吧牢裡面的老頭獄霸最喜歡你這種白淨的屁股了
千萬別幹傻事!正當防衛也是有限度!你攜帶匕首本身就是故意傷人的犯罪預備!
真要帶,我建議你帶長剪刀......長剪刀不屬於管制刀具,也好解釋!
人生不易,不可亂來
關於正當防衛,關於正當防衛問題
肯定不算正當防衛。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對方侵害的是財產權,不是人身權。按照我國現行刑法的理論,在司法實踐中,人身權的法律地位是要高於財產權的。第二。這個行為,如果對方存在傷害故意,可以認為是防衛不適時,如果對方沒有傷害故意,那麼直接按照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並罰。您好!在這一系列的行為中,有這...
關於正當防衛,關於正當防衛的的司法解釋。
不屬於正當防衛,但屬於正當行為 不算吧 只有當自己或他人的人生安全正在受到傷害的時候才算防衛 人家只是持槍,沒有傷害,所以不應該算 最高院有沒有關於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 在法律條文裡什麼叫做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程度範圍?有關正當防衛的所有法律條文。根據復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制防衛,是指為了bai保...
正當防衛的起因如何認定,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一 正當防衛的起因如何認定 所謂正當防衛是為了保護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內 或者他人的人身 容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實施正當防衛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 必須有現實的不法侵害行為。2 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中。3 必須具有防衛意識。4 ...